
月老靈簽依月老姻緣神谕所設,專解情路迷津。誠心求簽可得良緣指引,揭示正緣時機、感情和合之道,助脫單避阻、婚姻美滿,誠則緣聚。
關關雎鸠;
在河之洲;
窈窕淑女;
君子好逑。
春令之鳥兒啭枝頭,在於河之洲。一群由冬天醒來之鸠兒歌唱,其婉轉歌聲如一少女之求偶之聲。此景者世人之常,男之大當婚,女之長當嫁。君子求之者多,一位淑女終得以淑配,良人得良緣,一路光輝,永遠和諧,白頭偕老也。
此簽關雎和鳴求偶之象。姻緣天成良配,美滿和合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吉 | 感情 | 美滿 |
| 婚姻 | 必合 | 複合 | 有成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得意 |
| 健康 | 全安 | 其他 | 百事如意 |
《關雎》出自《詩經·周南》,為先秦時代民間情歌。詩中以河洲之上雎鸠和鳴起興,描繪一位君子對窈窕淑女的傾慕與追求。雎鸠是一種情意專一的水鳥,相傳雌雄成對不離,故古人以之喻夫妻和合。君子見鳥兒和鳴而思佳人,日夜思念,輾轉反側,終以琴瑟鐘鼓迎娶淑女,結為良緣。此詩列為《詩經》開篇之首,自古被視為婚戀之正始,寄托先民對美好姻緣的向往。
此典故喻示:良緣乃天定,男婚女嫁為世間常理,把握時機勇敢追求,自得佳偶,白頭偕老。
宜:把握時機果斷追求;秉持真誠主動表達;珍惜眼前良緣;廣結善緣積福。
忌:猶豫拖延錯失良機;貪心不足;傲慢自恃而輕慢佳偶。
本簽為上上大吉,示良緣天成、男婚女嫁之正理。福緣俱足,唯需勇氣追求。春木宿鳥,正好追求,月老牽成,白頭偕老。問姻緣難得良配,問婚姻百年和合。
落霞與孤鹜齊飛;
秋水共長天一色;
寂寥寥落映餘晖;
待時積德自成歸。
落霞與孤鹜,均是寂寞寥落之象也。於落霞之中,單影隻之鹜飛行者,予人深感秋盡冬之來。旺盛蕃衍之夏季已過,秋已盡。如此際遇之時,君汝宜樂善不倦,積德當先,待時之時,自有合成之時。
此簽秋景寂寥孤行之象。姻緣待時,福緣不足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難成 | 感情 | 失意 |
| 婚姻 | 難和諧 | 複合 | 暫遲 |
| 自身 | 宜守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守舊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積德待時 |
唐高宗上元二年(公元675年),洪州都督閻伯嶼重修滕王閣,於九月初九大宴賓客,邀才子作序。青年王勃省父途經南昌,應邀即席揮毫,寫下千古名篇《滕王閣序》。其中"落霞與孤鹜齊飛,秋水共長天一色"一句,描繪秋日傍晚落霞映水、孤鹜高飛之寥廓景象,色彩明麗而意境孤寂,成為傳世名句。王勃借此秋景抒發身世之感,雖才華橫溢卻如孤鹜單飛,倍顯落寞。
此典故喻示:眼前如秋景寂寥,福緣不足,宜樂善積德,靜待時機,自有合成之日。
宜:樂善不倦,積德當先;靜待時機,以守代攻;平複心緒,充實自我。
忌:急躁強求;沉溺失意懊悔;貿然進取冒險行事。
本簽為秋盡冬來之象,示福緣不足、形單影隻之境。當下宜積德待時,不可強求。緣分如秋水長天,待時自有合成之日,多種福田方為轉機之道。
宗廟享之;
子孫保之;
祖德流芳遠;
福澤永綿延。
上一代之福延於子孫,禍亦同也。福之延於吾一代,其惠愛之情當不可須臾忘之。享自上一代,吾當設法延於下一代。事事如此之時,一代延下一代,皆可享用不竭。汝懷念祖先,子孫亦同之。
此簽祖德流芳福蔭之象。姻緣承福,善繼綿長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吉 | 感情 | 和順 |
| 婚姻 | 美滿 | 複合 | 有成 |
| 自身 | 福蔭 | 家宅 | 昌盛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得利 |
| 健康 | 安泰 | 其他 | 積善餘慶 |
"宗廟享之,子孫保之"語出《禮記·中庸》,引述孔子論舜之大孝。舜為遠古聖王,自幼喪母,父頑母嚣,然舜始終盡孝,耕於曆山,孝行感天。後堯帝聞其賢德,以二女娥皇、女英妻之,禅以帝位。舜繼位後立宗廟以享祀先祖,以德化民,子孫因之得享福澤。儒家以此明"大孝必得其位、必得其祿、必得其名、必得其壽"之理,謂祖先積德則福蔭後世,子孫善繼則家運綿長。
此典故喻示:姻緣家運承祖先福蔭而來,享福之時當繼續行善造福,令福澤延及下一代。
宜:感恩祖先福蔭;繼續行善積德;善繼家風;珍惜現有良緣。
忌:忘本負恩;揮霍福分;見異思遷破壞家運。
本簽為上上大吉,示祖德流芳、福蔭子孫之象。萬事有因有果,上一代積福則下一代享福。享福之時當思繼續造福,方能福澤綿延、和合常樂、兒孫滿堂。
斯人也;
而有斯疾也;
知過能改善莫大;
疾而不忌醫自愈。
一個人皆有疾、毛病、癖之所成,連聖賢在修養到家之前也是如此。毛病與過失皆不能免。古訓曰: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。猶如人若有疾病而不忌醫,将獲痊愈。
此簽知過能改之象。姻緣防口舌,宜修身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不吉 | 感情 | 多疑 |
| 婚姻 | 防口舌 | 複合 | 宜慎 |
| 自身 | 修身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平平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忌醫則危 | 其他 | 知過能改 |
冉伯牛,名耕,孔子弟子,位列孔門十哲之德行科。據《論語·雍也》載,伯牛患惡疾,孔子前往探視,自窗執其手,歎曰:"亡之,命矣夫!斯人也,而有斯疾也!斯人也,而有斯疾也!"連歎兩遍,痛惜之情溢於言表。伯牛以德行著稱,卻罹患惡疾,孔子深感天命難測。此事後世引申為:人有毛病過失,正如人有疾病,諱疾忌醫則危,知過能改則善莫大焉,及時修正方可痊愈。
此典故喻示:感情中難免口舌猜疑之疾,正視過失、不忌諱修正,方能轉危為安、重歸於好。
宜:知過能改;坦誠溝通;及時面對問題;多種福田。
忌:諱疾忌醫;猜疑口舌;逃避問題;固執己見。
本簽示人皆有毛病過失,正如皆有疾病。關鍵在知過能改、不忌醫諱過。感情中防口舌猜疑,正視修正方可痊愈。善莫大焉者,在於及時改過自新。
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;
則得妻也;
不摟則不得妻;
勇往邁進莫失時。
如在偶然之機會,或相處已久,視伊人為終身可許之者,應采取行動,不宜逸失機會。姻緣之至也,必須勇往邁進。
此簽主動把握時機之象。姻緣須進取,勇往方成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成則吉 | 感情 | 主動 |
| 婚姻 | 孕更吉 | 複合 | 宜進 |
| 自身 | 進取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有為 | 財運 | 得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把握時機 |
語出《孟子·告子下》。有人問孟子,男女授受不親是否禮之常?孟子答然。問者進而刁難:"嫂溺,則援之以手乎?"孟子答以"嫂溺不援,是豺狼也"。書中又言"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,則得妻;不摟,則不得妻"。孟子借此闡明:禮雖規範男女之防,然於非常之時當有變通;而求偶之事,亦須把握時機主動出擊,猶逾牆而求,方能得妻,猶豫不決則良緣空逝。此為儒家對禮與權變、主動與時機的辯證之論。
此典故喻示:姻緣至時必須勇往邁進,把握機會主動追求,不宜逸失良機,方得佳偶。
宜:把握時機主動追求;勇往邁進;果斷行動;多種福田。
忌:猶豫逸失良機;畏縮不前;空等緣分天降。
本簽示姻緣之至,必須勇往邁進。機會來時當果斷把握,主動追求方得佳偶,猶豫則良緣空逝。成則吉,孕更吉,福緣平平者尤須借小孩牽成。
風弄竹聲;
隻道金佩響;
月移花影;
疑是玉人來。
春風一動,竹葉之搖晃沙沙作響,隻可聽道金佩在響。月日一日日地去,花影見了,心底下疑玉人來。由此可知,君之好事已近。
此簽好事将近之象。姻緣将成,福緣佳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成者大吉 | 感情 | 佳 |
| 婚姻 | 合和 | 複合 | 有望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得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須防外遇 |
唐元稹作傳奇《莺莺傳》(又名《會真記》),後元代王實甫改編為雜劇《西廂記》。書生張生遊普救寺,遇相國之女崔莺莺,兩相傾心。莺莺侍女紅娘從中傳書遞簡,約定夜會西廂。張生抱琴而至,見月移花影、風動竹聲,疑是佳人到來,賦詩"月色溶溶夜,花陰寂寂春"以寄情。後曆經波折,二人終成眷屬。此故事為古典愛情經典,喻有情人曆經周折終得相會。
此典故喻示:風弄竹聲、月移花影,皆是好事将近之兆,姻緣已在眼前,唯須把握并防外遇生變。
宜:把握好事将近之機;種福接福;彼此忠誠專一;及時表達心意。
忌:招惹外遇桃花;疑神疑鬼;錯失眼前良緣。
本簽為上吉,示好事已近、姻緣将成之象。風弄竹聲疑佩響,月移花影似人來,皆佳兆也。福緣佳可享魚水歡,唯須防外遇生變,宜種福接福以延吉運。
斯是陋室;
惟吾德馨;
德智兼備時;
天賜良緣至。
雖居於簡陋之閨房,唯一己之德俱備時,自有它馨香之處。易言之,一己居於極陋之室中,如德、智皆備之時,天自有賜良緣之時,不必自卑自棄也。
此簽修德待緣之象。姻緣不急,先修心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不急 | 感情 | 修心 |
| 婚姻 | 難諧 | 複合 | 宜修德 |
| 自身 | 修德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漸進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不必自卑 |
劉禹錫,字夢得,唐代著名詩人、哲學家。因參與王叔文政治革新失敗,長期遭貶谪。和州刺史任上,被地方官刁難,居所由三間縮至一間陋室。劉禹錫不以為意,反而作《陋室銘》以明志:"山不在高,有仙則名;水不在深,有龍則靈。斯是陋室,惟吾德馨。"銘文表明居處雖陋,主人品德高尚則自有馨香,"談笑有鴻儒,往來無白丁",安貧樂道,不卑不亢。此文千古傳誦,成為修身立德之典範。
此典故喻示:居處雖陋,德智兼備則天賜良緣,不必自卑自棄,先修心立德方得佳配。
宜:修心養性;充實品德智識;安貧樂道;多種福田增福。
忌:自卑自棄;急於求成;怨天尤人;攀比虛榮。
本簽示居陋室而德馨之理。姻緣不急,先修心也。德智兼備之時,天自有賜良緣之機,不必自卑自棄。福緣欠佳者,宜多種福田增福,靜待天賜。
期我乎桑中;
要我乎上宮;
送我乎淇之上;
正當求之方成。
男女之婚姻是終身大事,是決定人生一生幸福之大事。不得以逾越、不正、強行等手段行之,必須以正當方式取得對方之芳心,兩相情願之下完成。如違反上述原則行之,雖結合,惟兩者之間貌合神離,否則良緣亦為此破壞無遺。
此簽正當求偶之象。姻緣勿強求,兩相情願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勿強求 | 感情 | 分合 |
| 婚姻 | 貌合神離 | 複合 | 宜正 |
| 自身 | 守正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循正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兩相情願 |
"期我乎桑中,要我乎上宮,送我乎淇之上"出自《詩經·鄘風·桑中》。此詩描寫先秦青年男女在桑林之中、上宮之上、淇水之畔幽會送别的情景。詩中以"桑中"為男女相會之地,反映上古時代仲春之月男女自由相戀的民俗。此詩曆來被視為情愛詩之祖,亦啟示婚姻當以兩相情願、真情相待為本,若以不正當手段強求,縱結合亦貌合神離。
此典故喻示:婚姻為終身大事,須以正當方式兩相情願而成,強求則良緣破毀無遺。
宜:以正當方式追求;兩相情願而成;真情相待;多種福田增福。
忌:逾越不正強行;強求結合;貌合神離的将就。
本簽示婚姻為終身大事,須兩相情願、正道而成。以不正當手段強求,縱結合亦貌合神離,良緣破毀無遺。福緣不佳者宜多種福田,勿強求。
則父母國人;
皆賤之也;
慎擇終生伴;
一失足成千古恨。
則父母,亦即使君爾之椿萱也,皆輕視君汝之意。由此可知,為人子弟者,為何受父母疏遠、唾棄、賤之,原因多矣。最大之原因,不出不慎交友。如一己之不慎,一失足成千古恨之時,後果堪虞。必須慎行之。婚姻同之,終生之伴侶必須慎擇之。
此簽不慎交友之象。姻緣須慎擇,福緣不足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慎擇 | 感情 | 不吉 |
| 婚姻 | 慎擇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慎行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平平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聽長輩言 |
"則父母國人皆賤之"語出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,孟子論不孝有三,并述及為人子弟若行為不端、交友不慎,則父母國人皆輕視賤棄之。孟子借此闡明處世當慎行,交友婚姻尤須謹慎。古有"一失足成千古恨"之訓,謂一時不慎可贻誤終身。婚姻為終生大事,伴侶之擇定關乎一世幸福,若草率從事、不聽長輩之言,輕則受父母疏遠,重則抱憾終身。故古人重媒妁之言、父母之命,正為慎擇之意。
此典故喻示:終生伴侶必須慎擇,不可不慎交友,宜聽從父母長輩貴人意見,不可一意孤行。
宜:慎擇終生伴侶;謹慎交友;聽從父母長輩貴人意見;多種福田。
忌:一意孤行;不慎交友;草率成婚;輕率行事。
本簽為下簽,示不慎交友擇偶則父母國人皆賤之。婚姻為終生大事,必須慎擇伴侶,一失足成千古恨。宜聽從父母長輩貴人意見,不可一意孤行,福緣不足者尤須借神佛貴人相助。
有道是養兒防老;
積谷以防饑也;
結發成伉俪之後;
老境相互照應之。
自古以來有兩大古訓。養兒為了一己之防老,老了以後可由伊等侍奉,贻娛老年。平素則省吃儉用,積谷可防饑。尤其是養兒必須善教之。婚事同之,結發成伉俪之後,老境亦能相互照顧也。
此簽積德防老之象。姻緣得貴助,伉俪情深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得貴助 | 感情 | 深厚 |
| 婚姻 | 伉俪情深 | 複合 | 有成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睦 |
| 事業 | 穩 | 財運 | 積聚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奉子更圓 |
"養兒防老,積谷防饑"為中華自古流傳之古訓,體現農耕社會未雨綢缪、積德積福之智慧。《增廣賢文》載"養兒防老,積谷防饑",謂平日省吃儉用積存糧食以備荒年,養育子女善加教誨以奉老年。此理亦通於婚姻:結發為伉俪之後,夫妻當相扶相持,少年時共築家業,老境時相互照應,方得白頭偕老。古人重婚嫁,正為老年有伴相侍、子女承歡,體現積善餘慶、未雨綢缪之理。
此典故喻示:婚姻如養兒積谷,須平日用心經營、善教善待,老境方能相互照應、伉俪情深。
宜:積德積福防老;善教子女;夫妻相扶相持;種福田積後福。
忌:揮霍無度;不善教子;夫妻冷漠疏於經營。
本簽為上簽,示養兒防老、積谷防饑之古訓通於婚姻。結發成伉俪後老境相互照應,方得伉俪情深。福緣俱足,奉子之助更加圓滿,宜種福田積後福。
自剪芭蕉寫佛經;
金蓮無複印中庭;
多病不勝衣更薄;
卧看牽牛織女星。
前之一句則是自剪芭蕉之葉寫佛經,清風明月長相憶,亦即是清風中之明月,緬懷已往之歲月。皆無補於事者。此景猶如多病之人,衣薄、宿妝又如酒初醒之時。不如現在,皆意養吾身,有了健全之身,自有健全之志隨之。唯有如此,方有新之機會可逢遇。
此簽多病懷憶之象。姻緣去舊迎新方為福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去舊迎新 | 感情 | 反複 |
| 婚姻 | 宜振作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養身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平平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需調養 | 其他 | 自省修福 |
簽詩末句"卧看牽牛織女星"化用杜牧《秋夕》"天階夜色涼如水,卧看牽牛織女星"之意境。牽牛織女為中國四大民間愛情傳說之一,載於《古詩十九首·迢迢牽牛星》:織女為天帝之女,凡間牛郎勤勞善良,二人結為夫妻、男耕女織。後王母震怒,以銀河隔開二人,僅許每年七月初七於鵲橋相會一次。此傳說喻有情人聚少離多、相思相望之苦。簽詩以卧看雙星、緬懷往事之孤寂,示人當養身振作,去舊迎新方有新機。
此典故喻示:莫眷戀悔恨過去,當養身振作、去舊迎新,方能迎接新機緣到來。
宜:養身振作;去舊迎新;自省修福;珍惜當下。
忌:眷戀悔恨過去;沉溺相思;患得患失;自暴自棄。
本簽為卧看雙星、緬懷往事之孤寂象。莫眷戀悔恨過去,當養身振作、去舊迎新,方有新機緣逢遇。福緣已盡者宜多自省修福,情緒反複者宜平複心緒。
一則以喜;
一則以懼;
事無兩全美;
面對現實宜取舍。
此塵世之事,無以兩全其美者,甚至有人曰世人之事十之八九不如意。如此反複不以之世景下,吾人該以如何面對,隻好面對現實,就事情分析、研判、取舍之,不宜奢求之。但亦不必為小挫而氣餒也。
此簽憂喜參半之象。姻緣先否後泰,宜取舍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憂喜參半 | 感情 | 起伏 |
| 婚姻 | 先否後泰 | 複合 | 有得有失 |
| 自身 | 面對現實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宜取舍 | 財運 | 有得有失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不宜奢求 |
"一則以喜,一則以懼"語出《論語·述而》,孔子論"君子有三樂"時有此感歎,謂人生之事常喜憂相伴、禍福相依,無兩全其美者。世間事十之八九不如意,反複無常之下,唯有面對現實、就事分析取舍,方能在得失之間尋得平衡。此理通於姻緣:感情之事多憂喜參半,當下雖不能兩全,但隻要面對現實、研判取舍,終能突破萬難。古人以此明"先否後泰"之理,謂困境之後必有轉機。
此典故喻示:世事無兩全,姻緣憂喜參半,當面對現實、研判取舍,先否後泰,不必為小挫氣餒。
宜:面對現實;分析研判取舍;先否後泰之心态;多種福田。
忌:奢求兩全圓滿;為小挫氣餒;逃避現實;患得患失。
本簽示世事無兩全、憂喜參半之理。姻緣先否後泰,當下雖不能兩全,但面對現實、研判取舍終能突破萬難。福緣不足者宜多種福田,不必為小挫氣餒。
山窮水盡疑無路;
柳暗花明又一村;
峰回路轉生機現;
佳遇必來莫灰心。
前面一片重重疊疊之山嶺,已經覺得自己再沒有路可行之際,忽爾又出現一村子來。在心灰意懶、萬念俱灰之時,峰回路轉,來了一線生機,為君帶來莫大希望。是人之命運也。汝已入佳境,必有佳遇也。
此簽峰回路轉之象。姻緣有複合可能,佳境将至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佳遇 | 感情 | 轉機 |
| 婚姻 | 再婚得福 | 複合 | 可能 |
| 自身 | 入佳境 | 家宅 | 漸順 |
| 事業 | 轉機 | 財運 | 漸得 |
| 健康 | 漸安 | 其他 | 媒妁之言 |
"山窮水盡疑無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"出自南宋詩人陸遊《遊山西村》。宋孝宗乾道三年(1167年),陸遊因力主抗金遭罷官閑居山陰,春日閑遊山西村,見山重水複間忽現柳暗花明之村落,遂賦此詩以抒懷。詩中寫山間水畔似無路可走,轉過一個山頭卻見花木掩映中的村莊,意境豁然開朗。此句千古傳誦,喻絕境之中忽現轉機、困境之後必有希望,成為"峰回路轉"之經典意象。
此典故喻示:看似無望之戀情亦有複合可能,心灰意懶時峰回路轉,佳遇必至,宜借媒妁之言而成。
宜:峰回路轉時把握轉機;借媒妁之言成婚;耐心等待莫灰心;多種福田。
忌:心灰意懶放棄希望;急躁冒進;拒絕貴人媒介。
本簽為上簽,示山窮水盡處柳暗花明之轉機。看似無望之戀情亦有複合可能,再婚或得幸福。汝已入佳境,必有佳遇,唯婚事宜靠媒妁之言進行,福緣平平者須耐心。
誰謂荼苦;
其甘如荠;
宴爾新婚;
如兄如弟。
一己之先入觀念,對某物有喜愛、贊賞有加,愛屋及烏。如苦瓜、苦茶,雖是有苦味,但喜愛之人食之必言其美味且甘也。伴侶之選擇複如是,以愛為出發,自無貴賤之分,愛之有加。
此簽愛屋及烏之象。姻緣大吉,合和穩定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吉 | 感情 | 甘美 |
| 婚姻 | 合和穩定 | 複合 | 大吉 |
| 自身 | 平安 | 家宅 | 穩健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穩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愛屋及烏 |
"誰謂荼苦,其甘如荠。宴爾新婚,如兄如弟"出自《詩經·邶風·谷風》。詩中女子被丈夫遺棄,回憶當年新婚之時,丈夫視苦菜為甘荠,夫妻恩愛如兄弟手足。"宴爾新婚"後成形容新婚甜蜜之成語。荼為苦菜,荠為甘菜,謂心中有愛則苦亦覺甘,愛屋及烏則無貴賤之分。此詩雖為棄婦之辭,然"宴爾新婚如兄如弟"一句,千古傳為新婚燕爾、夫妻和美之喻,示婚姻以愛為本,則苦盡甘來、情深似手足。
此典故喻示:對感情莫存先入成見,以愛為出發則無貴賤之分,愛屋及烏則姻緣永如新婚。
宜:以愛為出發點;愛屋及烏包容關懷;不畏辛勞甘之若饴;多種福田延續。
忌:先入為主成見;以貧富貴賤論人;怨言抱怨破壞新婚之情。
本簽為上上,示愛屋及烏、宴爾新婚之甘美。以愛為出發則無貴賤之分,苦亦覺甘。姻緣大吉,婚姻合和穩定無須憂心,福緣俱足者宜多種福田延續福報。
君子審禮;
不呆誣以奸詐;
冰清玉潔守正;
則無懈可擊也。
君子之為人也,必須注重禮節。凡是明知言行之失去禮節者,皆守正,絕不入不正之途。思想高超,格調要高,如冰清玉潔,必受人歡迎,且他人亦無有可乘之地,無法藉詞加以誣蔑者也。
此簽守正防私之象。姻緣不佳,宜保持距離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不佳 | 感情 | 宜守禮 |
| 婚姻 | 防私情外遇 | 複合 | 宜慎 |
| 自身 | 守正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循正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防欺詐 |
"君子審禮,不呆誣以奸詐"闡發《禮記·曲禮》之旨。《禮記》為儒家經典,載先秦禮儀制度,強調君子為人須注重禮節、思想高超、格調清正。古人謂"冰清玉潔"者,言行守正不入不正之途,則必受人敬重,他人亦無可乘之地、無法藉詞誣蔑。反之,若行為輕佻逾越禮節、存欺詐之念,則必招報應。此理通於姻緣:感情之事須守禮守正,防私情外遇,不可有欺淩詐騙之念,否則禍患必至。
此典故喻示:行為舉止不可忘形輕佻逾越禮節,守正不阿則無懈可擊,防私情外遇方保姻緣。
宜:注重禮節守正;冰清玉潔守格調;防私情外遇;多種福田增福。
忌:忘形輕佻逾越禮節;欺淩詐騙之念;私情外遇招報應。
本簽示君子審禮守正之理。姻緣不佳者宜保持距離,行為不可忘形輕佻、不可有欺詐之念,否則必有報應。守正不阿如冰清玉潔,則無懈可擊,防私情外遇方保姻緣。
意中人,人中意;
那些無情花鳥也情凝;
一般的解結枝頭學并栖;
同心相映逢兇化吉。
一己之心盡矣,人事既盡,必有精誠。意中人,人中意,真情表露時,連那些不能言語之花鳥亦可緻意。意之所至,情之到也,緣份附之,必有時機之來到。
此簽情投意合之象。情侶夫妻誤會冰釋,同心皆可逢兇化吉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得貴人助 | 感情 | 誤會冰釋 |
| 婚姻 | 合和圓滿 | 複合 | 先否後泰 |
| 自身 | 同心化吉 | 家宅 | 豐盈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豐厚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多作福增福 |
東漢梁鴻字伯鸾,扶風平陵人,家貧而有高節。同縣孟氏有女孟光,貌胖而黑,力舉石臼,年三十未嫁,曰"欲得賢如梁伯鸾者"。梁鴻聞之乃聘娶。婚後孟光盛飾入門,梁鴻七日不答。孟光跪問其故,梁鴻曰"吾欲裘褐之人,可與隱居,今乃衣绮缟,傅粉墨,豈鴻所願哉"。孟光即更粗布衣,操作織布。梁鴻大喜,乃共入霸陵山中,以耕織為業,詠詩書彈琴以自娛。每歸,孟光為具食,舉案齊眉,不敢仰視。後世以"舉案齊眉"喻夫妻相敬如賓。
此典故喻示:情侶夫妻間誤會冰釋,同心相映,自可逢兇化吉,圓融幸福。
宜:真情表露,同心相映;化解誤會,圓融相處;多種福田,延續善緣。
忌:猜疑隔閡;各懷心事;冷淡疏離。
本簽為情投意合之象,意中人即人中意,真情可感無情花鳥。情侶夫妻同心,自可逢兇化吉,誤會冰釋,圓融幸福。福緣豐厚,宜多種福田增福。
德者本也;
財者未也;
取之有道勿貪求;
以德相扶共患難。
古人曰,一人之於世,最要者立德、立言、立功三者。有德者輕財,具有德而重財者,德隨之堕之。惟財者人生必要之身外物,取之有道,非秤義之財勿取。由此可知選婿選妻亦須根據此原則,婿擇良人,妻求淑女,千萬不可重財輕德,否則後果堪虞也。
此簽重德輕財之象。感情宜暫擱,待機緣成熟再說,不可高攀貪圖富貴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謹慎擇偶 | 感情 | 暫擱 |
| 婚姻 | 以德相扶 | 複合 | 宜緩 |
| 自身 | 修君子風度 | 家宅 | 守德 |
| 事業 | 守道 | 財運 | 取之有道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多作福增福 |
《史記·管晏列傳》載:管仲夷吾者,颍上人也。少時常與鮑叔牙遊,鮑叔知其賢。管仲貧困,常欺鮑叔,鮑叔終善遇之,不以為言。已而鮑叔事齊公子小白,管仲事公子糾。及小白立為桓公,公子糾死,管仲囚焉。鮑叔遂進管仲。管仲既用,任政於齊,齊桓公以霸,九合諸侯,一匡天下,管仲之謀也。管仲曰"吾始困時,嘗與鮑叔賈,分財利多自與,鮑叔不以我為貪,知我貧也"。鮑叔牙不貪一時之財,重義輕利,終成千古美談。
此典故喻示:選婿擇妻當以德為本,不可重財輕德。以德相扶,方能共患難,長相守。
宜:立德為先,取之有道;修君子風度;多作福增福。
忌:高攀貪圖富貴;重財輕德;貿然進取。
本簽為重德輕財之象。德者本也,財者未也。選婿擇妻以德為本,以德相扶方能共患難。目前福緣不足,宜多作福增福,待機緣成熟自然順遂。
非獨内德茂也;
蓋亦以外感之助焉;
雄鷹藏爪待時飛;
適度表露引良緣。
雄鷹藏爪,同樣道理,具有才能之人,因書讀多,品德學識俱豐,不願将才華露於外。惟婚姻獨有不同,如心中喜歡,可将一己之力作適度之顯示,予以激發對方,引起對方之信賴。秘而不宣,伊人無從所得,必有所礙,甚至一走了之。
此簽内德外感之象。婚姻之事不可腼腆,宜適度表露情意,勇敢表白可大吉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勇敢表白 | 感情 | 大吉 |
| 婚姻 | 誠意溝通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平安穩健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顯才 | 財運 | 平穩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適度表露 |
《襄陽記》載:黃承彥者,高爽開列,為沔南名士,謂諸葛孔明曰"聞君擇婦,身有丑女,黃頭黑色,而才堪相配"。孔明許,即載送之。時人以為笑樂,鄉裡為之諺曰"莫作孔明擇婦,正得阿承丑女"。然黃月英才學過人,精通機械,曾為諸葛亮造木牛流馬、連弩等器。諸葛亮娶妻重才德而輕外貌,二人琴瑟和鳴,相得益彰。後諸葛亮輔佐劉備建立蜀漢,黃月英功不可沒。
此典故喻示:内德雖茂,亦須適度表露。婚姻之事不可腼腆秘而不宣,将愛慕及想法作適度之表達,方可引良緣。
宜:勇敢表白,誠意溝通;適度顯示才能;平安穩健行事。
忌:腼腆秘而不宣;過度隱藏才華;猶豫不決錯失良機。
本簽為内德外感之象。非獨内德茂也,蓋亦以外感之助焉。婚姻之事不可腼腆,宜適度表露情意,勇敢表白可大吉,誠意溝通可免憂心。
或十年,或七八年;
或五六年,或三四年;
時空事業阻且長;
耐心等待終成緣。
或五六年,或三四年皆以年月示之。君汝與她之緣之成也,或費三四年、五六年,或七八年,甚至十年亦不一定。當提起之後,或因時、空、事業、學業關系分東,有了某種契機,有急驟轉變之者。速即恐有變,須耐心待之。
此簽緣成待時之象。因人、事、地等時機不對,須耐心等待,不可急進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耐心待之 | 感情 | 暫守 |
| 婚姻 | 緩成 | 複合 | 需時 |
| 自身 | 宜守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暫阻 | 財運 | 平穩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不可急 |
《史記·司馬相如列傳》載:司馬相如字長卿,蜀郡成都人。臨邛富人卓王孫有女文君新寡,好音。相如過飲於卓氏,以琴心挑之,彈《鳳求凰》一曲。文君夜亡奔相如,同歸成都。家徒四壁,乃共開酒舍,文君當垆,相如滌器。卓王孫不得已分予財物。後武帝讀《子虛賦》善之,相如由是得官。二人相守多年,曆經家徒四壁、異地為官、相如病渴等種種考驗,終成眷屬,白頭偕老。
此典故喻示:緣分之成或費數年,因時、空、事業、學業關系分東,須耐心待之,急恐有變。
宜:耐心等待,不可急進;維系感情,保持聯繫;專注事業學業。
忌:急躁強求;貿然決斷;因時空距離而放棄。
本簽為緣成待時之象。或三四年,或五六年,甚至十年亦不定。時空事業阻且長,須耐心待之,急恐有變。時機成熟,自然合成。
何如,子曰,可也;
師長指引如南針;
毅然行之莫疑慮;
可者成者大吉昌。
如有人問,如此問題該何如解決,曰"可也",即可以進行之。問之何人,即是就放於我之師長,伊等之告之於君,可也。汝可抱為南針,毅然行之。婚姻同之,目下君所交之伊人,可與否,還是請教長輩,伊人之眼光中,可者可取之。
此簽師長指引之象。凡事立即可下定決心進行,無須憂慮。可者成者大吉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可者大吉 | 感情 | 可者成 |
| 婚姻 | 可速進取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平平 | 家宅 | 問長輩 |
| 事業 | 立行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多問神佛長輩 |
《論語·季氏》載:陳亢問於伯魚曰"子亦有異聞乎"。對曰"未也。嘗獨立,鯉趨而過庭。曰'學詩乎'。對曰'未也'。'不學詩,無以言。'鯉退而學詩。他日又獨立,鯉趨而過庭。曰'學禮乎'。對曰'未也'。'不學禮,無以立。'鯉退而學禮。聞斯二者。"陳亢退而喜曰"問一得三,聞詩聞禮,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"。孔鯉字伯魚,孔子之子,遵父訓學詩學禮,終成大器。
此典故喻示:師長長輩之言為南針,毅然行之可成。婚姻之事亦可請教長輩,可者可取之。
宜:請教長輩,抱為南針;毅然行之,無須憂慮;可者速進取之。
忌:獨斷專行;疑慮不決;逆長輩之言。
本簽為師長指引之象。何如,子曰可也。師長之言為南針,毅然行之可成。婚姻同之,可者成者大吉,可速進取之。目前福緣平平,宜多問神佛長輩再拟行動。
十畝之間兮;
桑者閑閑兮;
淡於名利生活樂;
惜福惜緣百年好。
曾是五畝田之家,植之桑麻,家人即可三餐得溫飽者。今之也,已有十畝之地可植桑麻,自然更寬裕之。生活穩定,名利該薄之,淡於名利,生活則樂之。否則天譴之。
此簽安份守舊之象。福緣天賜已足,惜福惜緣,樂天知命,百年好合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天賜良緣 | 感情 | 穩定 |
| 婚姻 | 百年好合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安份守舊 | 家宅 | 溫飽 |
| 事業 | 穩定 | 財運 | 寬裕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淡於名利 |
《晉書·陶潛傳》載:陶潛字元亮,少懷高尚,博學善屬文。嘗為彭澤令,郡遣督郵至縣,吏白應束帶見之,潛歎曰"吾不能為五鬥米折腰,拳拳事鄉裡小人邪"。義熙二年,解印去縣,乃賦《歸去來兮辭》。後歸柴桑故裡,耕讀自娛。其《歸園田居》詩雲"方宅十餘畝,草屋八九間。榆柳蔭後檐,桃李羅堂前"。陶潛棄官歸隱,安份守舊,淡於名利,樂天知命,與妻翟氏相守,躬耕自給,得享天年。
此典故喻示:福緣天賜已足,安份守舊可保順遂圓滿。不可惑於美色或名利,見異思遷,否則必招天譴破敗。
宜:安份守舊,惜福惜緣;淡於名利,樂天知命;多種福田。
忌:見異思遷;貪求無厭;惑於美色或名利。
本簽為安份守舊之象。十畝之間,桑者閑閑,福緣天賜已足。淡於名利,生活則樂。惜福惜緣,樂天知命,百年好合。否則必招天譴破敗無疑。
久旱逢甘雨;
他鄉遇故知;
洞房花燭夜;
金榜挂名時。
大吉大利之象,平常所謂雙喜臨門已是罕見,如今四喜臨門,真是人間少有。五福臨門,世上無雙。
此簽四喜臨門之象。大吉大利,五福臨門,世上無雙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吉 | 感情 | 順利 |
| 婚姻 | 喜事連連 | 複合 | 另有姻緣 |
| 自身 | 大吉 | 家宅 | 五福臨門 |
| 事業 | 登第 | 財運 | 亨通 |
| 健康 | 安泰 | 其他 | 四喜臨門 |
宋洪邁《容齋隨筆》載:人生四喜,曰"久旱逢甘雨,他鄉遇故知,洞房花燭夜,金榜挂名時"。此四者乃人生至樂之事。久旱逢甘雨,萬物得以複蘇;他鄉遇故知,漂泊之人得慰藉;洞房花燭夜,男女成婚之喜;金榜挂名時,科舉登第之榮。四喜臨門,世上無雙。此詩流傳民間,喻大吉大利之象,五福臨門之兆。後世以此作為人生至福之象征。
此典故喻示:四喜臨門,大吉大利。愛情順利,喜事連連,世上無雙。
宜:把握良機,迎接喜事;放下舊情,迎接新緣;廣結善緣,多種福田。
忌:執迷舊情不放;貪心不足;因小失大。
本簽為四喜臨門之象。久旱逢甘雨,他鄉遇故知,洞房花燭夜,金榜挂名時。大吉大利,五福臨門,世上無雙。愛情順利,喜事連連。
山隻一點故情留;
直似春蠶到老;
尚把絲抽;
癡心絕對徒自苦。
伊人作情,汝為其情所迷,如春蠶之蛹,固執之。一個人之情,卻未必如此癡之。凡事者,中庸之道守之,未必死心塌地之境地,不可不知者,宜自重之。
此簽單相思之象。對方毫無感情,癡心絕對徒自苦,宜自重不可癡心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此情可待成追憶 | 感情 | 單相思 |
| 婚姻 | 強求何益 | 複合 | 難成 |
| 自身 | 宜自重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守中庸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多求神作福 |
唐李商隱《無題》詩雲"相見時難别亦難,東風無力百花殘。春蠶到死絲方盡,蠟炬成灰淚始幹"。李商隱晚唐詩人,與妻子王氏感情深厚。王氏早逝,李商隱悼亡之作甚多,此詩以春蠶吐絲至死方盡,喻情思綿綿不絕;蠟炬燃燒至灰方幹,喻相思淚盡不已。此為千古傳誦之愛情絕唱。然單方面之癡情,未必能得對方回應,正如春蠶自縛,徒增苦楚。
此典故喻示:伊人作情,汝為其情所迷,如春蠶自縛。對方未必如此癡情,宜守中庸之道,自重為要。
宜:守中庸之道,自重自愛;放下執念,多求神作福;廣結善緣,轉移心緒。
忌:癡心絕對,死心塌地;固執單戀不放;自尋苦惱。
本簽為單相思之象。伊人作情,汝為其情所迷,如春蠶自縛。對方未必如此癡情,宜守中庸之道,自重為要。此情可待成追憶,強求何益。
他思已窮,恨不窮;
是為嬌鸾鶵鳳失雌雄;
情愛已絕難挽回;
求神解之莫強求。
他思之己窮,表明伊也對你已無愛情可言。不僅無愛情可言,且恨汝入骨之境。原因何在,她尚在孤單一人,是為嬌鸾鶵鳳失雌雄。易言之,如有子女,恐怕不與伊人在一起度此生,宜求神解之。
此簽情愛已絕之象。對方對你恨之入骨,并非另有新歡,宜求神解之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不佳 | 感情 | 恨入骨 |
| 婚姻 | 難諧 | 複合 | 無望 |
| 自身 | 宜求神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平平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切莫等閑視之 |
宋陸遊《钗頭鳳》詞載:陸遊初娶表妹唐婉,伉俪相得。然陸母不喜唐婉,迫陸遊休妻。二人被迫分離。十年後陸遊春遊沈園,偶遇唐婉及其後夫趙士程。唐婉遣緻酒肴,陸遊怅然久之,題《钗頭鳳》於園壁"紅酥手,黃縢酒,滿城春色宮牆柳。東風惡,歡情薄。一懷愁緒,幾年離索。錯!錯!錯!"。唐婉見之亦和一首,不久郁郁而終。此為千古愛情悲劇,情愛既絕,恨意難消。
此典故喻示:對方對你愛意全無,且恨之入骨。若有子女,恐怕不易與之同相處。宜求神解之,切莫等閑視之。
宜:求神化解,反省自身;放下執念,莫強求;多種福田,廣結善緣。
忌:等閑視之;強求複合;糾纏不放。
本簽為情愛已絕之象。他思已窮,恨不窮,是為嬌鸾鶵鳳失雌雄。對方對你愛意全無且恨之入骨,并非另有新歡。宜求神解之,切莫等閑視之。
可妻也;
伊人是好伴侶;
瑣事不必過慮;
永浴愛河白頭老。
可妻也,伊人是好伴侶,可娶嫁之。惟目前尚有若幹問題之存在,均是瑣碎不必彈慮者。既成好事也,将來必永浴愛河,白頭偕老。
此簽佳偶天成之象。對方是好伴侶,瑣事不必過慮,可娶嫁之,永浴愛河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可成 | 感情 | 穩定 |
| 婚姻 | 永浴愛河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平平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漸進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熱心公益 |
《漢書·張敞傳》載:張敞字子高,河東平陽人,宣帝時為京兆尹。敞為人敏疾賞罰分明,然無威儀。又為妻畫眉,長安中傳"張京兆眉怃"。有司以奏敞。上問之,敞對曰"臣聞閨房之内,夫婦之私,有過於畫眉者"。上愛其能,弗備責也。然終不得大用。張敞為妻畫眉,雖為瑣事,然見夫妻恩愛之情。後世以"張敞畫眉"喻夫妻恩愛,閨房之樂。
此典故喻示:伊人是好伴侶,可娶嫁之。瑣事不必過慮,既成好事,将來必永浴愛河,白頭偕老。
宜:平靜處理問題,莫過急;多禮佛修福,熱心公益;珍惜佳偶,永浴愛河。
忌:過慮瑣事;操之過急;因小事傷感情。
本簽為佳偶天成之象。可妻也,伊人是好伴侶。瑣事不必過慮,可娶嫁之。既成好事,将來必永浴愛河,白頭偕老。宜多禮佛修福,累積善因善心,自有神佛及貴人幫助圓滿順遂。
維熊維罴;
男子之祥;
維虺維蛇;
女子之祥。
男性夢中見熊、罴等物也,吉祥也,将有飛黃騰達之一日。女性之夢中見虺、蛇之屬,亦是祥兆也。本首之詩文告之於君,生男者可成英雄,生女者為淑媛也。
此簽百子千孫之象。緣份天定,該是您的絕對跑不掉,生兒育女吉祥之兆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有懷孕之兆 | 感情 | 圓滿 |
| 婚姻 | 生兒育女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吉祥 | 家宅 | 百子千孫 |
| 事業 | 飛黃騰達 | 財運 | 豐厚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多作公益 |
《詩經·小雅·斯幹》載:吉夢維何?維熊維罴,男子之祥;維虺維蛇,女子之祥。乃生男子,載寝之床,載衣之裳,載弄之璋。其泣喤喤,朱芾斯皇,室家君王。乃生女子,載寝之地,載衣之裼,載弄之瓦。無非無儀,唯酒食是議,無父母诒罹。此詩為周王室祝頌子孫繁盛之作,夢熊罴主生男,夢虺蛇主生女,後世以"夢熊之喜"喻生男之吉兆,"弄璋之喜"喻生男,"弄瓦之喜"喻生女。
此典故喻示:緣份這種事還蠻玄的,該是您的絕對跑不掉。生男者可成英雄,生女者為淑媛,百子千孫吉祥之兆。
宜:珍惜緣份,真心守候;多作公益,累積善因;期待新生命降臨。
忌:見異思遷;貪求無厭;忽視家庭。
本簽為百子千孫之象。維熊維罴男子之祥,維虺維蛇女子之祥。緣份天定,該是您的絕對跑不掉。生男成英雄,生女為淑媛,百子千孫吉祥之兆。宜多作公益累積善因善心。
有宗室之美;
衆生皆平等;
從平常人尋佳偶;
愛心緣份為重。
君爾該知,不能仗己為貴族之出。時局已變遷,已無五爵之分,世人皆平等,人生而平等,并無天子赤子之分也。爰之,君汝為尋佳偶時,必須從平常人尋找去。門當戶對或古人之訓也,惟世人之視覺自不同於曩息,宜以愛心與緣份為重可也。
此簽衆生平等之象。人無貴賤之分,從平常人中尋佳偶,以愛心與緣份為重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惜福惜緣 | 感情 | 平等相待 |
| 婚姻 | 百年好合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平平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漸進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不可貪求富貴 |
《後漢書·皇後紀》載:光烈陰皇後諱麗華,南陽新野人。初,光武聞後美,心悅之,歎曰"仕宦當作執金吾,娶妻當得陰麗華"。更始元年六月,遂納後於宛當成裡。時光武年二十九歲,後年十九。及光武即位,立為貴人。建武十七年,廢郭後而立陰麗華為皇後。光武崩,顯宗即位,尊為皇太後。陰麗華出身平凡,然光武以愛心緣份為重,不以門第論,終成一代賢後。
此典故喻示:人皆平等無貴賤之分,必須從平常人之中去找佳偶。重要的是要有愛心和緣份,不可貪求富貴。
宜:惜福惜緣,平等相待;從平常人尋佳偶;以愛心緣份為重。
忌:貪求富貴;仗己出身;自尋煩惱。
本簽為衆生平等之象。有宗室之美,然人皆平等無貴賤之分。從平常人中尋佳偶,以愛心與緣份為重,百年好合。不可貪求富貴而自尋煩惱。
夫婦也,昆弟也;
相敬如賓結連理;
比翼雙飛天空裡;
終生得幸福矣。
一生結為夫妻,為伉俪,必須如昆弟,亦即是如同手足情深之親兄弟。相敬如賓,決心結為連理之枝,飛於天空之比翼鳥,終生得幸福矣。
此簽伉俪情深之象。夫妻如昆弟手足,相敬如賓,永結同心,必得幸福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吉 | 感情 | 相敬如賓 |
| 婚姻 | 惜福惜緣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圓滿 | 家宅 | 幸福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平穩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多求神造福 |
《後漢書·列女傳》載:勃海鮑宣妻者,桓氏之女也,字少君。宣嘗就少君父學,父奇其清苦,故以女妻之,裝送資賄甚盛。宣不悅,謂妻曰"少君生富驕,習美飾,而吾實貧賤,不敢當禮"。妻曰"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,故使賤妾侍執巾栉。既奉承君子,唯命是從"。宣笑曰"能如是,是吾志也"。妻乃悉歸侍禦服飾,更著短布裳,與宣共挽鹿車歸鄉裡。拜姑禮畢,提甕出汲。修行婦道,鄉邦稱之。鮑宣桓少君夫婦相敬如賓,共挽鹿車,患難與共,如昆弟手足。
此典故喻示:夫妻必須如昆弟,相敬如賓,決心結為連理之枝,終生得幸福矣。
宜:相敬如賓,永結同心;如昆弟手足,患難與共;惜福惜緣,多求神造福。
忌:各自為政;輕視伴侶;因瑣事傷感情。
本簽為伉俪情深之象。夫婦也,昆弟也。夫妻必須如手足情深之親兄弟,相敬如賓,結為連理之枝,比翼雙飛,終生得幸福矣。目前福緣圓滿,宜多求神造福延續福報。
有意栽花花不發;
無心插柳柳成蔭;
本是甲家意中女;
卻娶乙家女為妻。
悉心照顧花兒,惟為何明明作對之,中途夭折。話說回來,簡單之插下池邊之柳枝卻蓬勃發芽。婚姻又如此,本是有意甲家之女,卻娶上乙家之女,是非常美妙之事耶。
此簽緣定他人之象。目前所問對象與您不會有結果,反倒是其他人會與您有結果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另有他人 | 感情 | 難成 |
| 婚姻 | 意外之喜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平平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意外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緣定他人 |
《續幽怪錄·定婚店》載:韋固旅次宋城南店,遇異人,倚布囊坐於階上,向月檢書。固問何書,答曰"天下之婚牍耳"。固問吾妻何在,異人指一賣菜妪女曰"此女三歲,十六歲當為君妻"。固怒,使奴刺之。奴刀中眉間。後十四年,相州刺史王泰妻以女,女眉間有刀痕。問之,乃昔宋城賣菜妪女也,為泰所養。始知月老之言不虛。韋固本是意中另有其人,卻娶了當年所刺之女,正應"有意栽花花不發,無心插柳柳成蔭"之意。
此典故喻示:目前所問對象與您不會有結果,反倒是其他人會與您有結果,乃緣定他人之象。
宜:放下執念,順其自然;迎接新緣,廣結善緣;多種福田。
忌:強求舊情;執迷不悟;錯過新緣。
本簽為緣定他人之象。有意栽花花不發,無心插柳柳成蔭。目前所問對象與您不會有結果,反倒是其他人會與您有結果。緣定他人,順其自然。
話别無長夜,相思又此春;
瑤姬不可見,巫峽更何人;
運石疑填海,乘槎欲問津;
瑤情每未注,誰共爾為鄰?
時為話别之時,恨時間太短。想思於此,皆空思幻想矣,并無濟於事。瑤姬、巫峽,皆不可見之地。於渺茫之地,唯事必須重實際,實事求是,才有收獲之時。見茫霧之境,皆無益者。
此簽鏡花水月之象。緣份不足,相思徒然,宜重實際,實事求是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不足 | 感情 | 鏡花水月 |
| 婚姻 | 渺茫 | 複合 | 難成 |
| 自身 | 宜重實際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實事求是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空思無益 |
戰國宋玉《高唐賦》載:楚襄王與宋玉遊於雲夢之台,望高唐之觀。宋玉曰"昔者先王嘗遊高唐,怠而晝寝,夢見一婦人,曰'妾巫山之女也,為高唐之客。聞君遊高唐,願薦枕席'。王因幸之。去而辭曰'妾在巫山之陽,高丘之阻,旦為朝雲,暮為行雨。朝朝暮暮,陽台之下'。旦朝視之,如言。故為立廟,號曰朝雲"。此為巫山神女之典故,後世喻男女之情如雲雨巫山,渺茫難期。
此典故喻示:緣份不足,相思徒然。如巫山神女朝雲暮雨,鏡花水月,宜重實際,實事求是。
宜:重實際,實事求是;放下空思幻想;多種福田,廣結善緣。
忌:沉溺相思;空思幻想;執迷不悟。
本簽為鏡花水月之象。話别無長夜,相思又此春。瑤姬不可見,巫峽更何人。緣份不足,如雲雨巫山渺茫難期。宜重實際,實事求是,方有收獲之時。
設虛,夜靜水寒;
魚不餌;
笑滿船空載明月;
宜重實際勿作虛幻。
萬籁俱靜,水深又冷之時,魚兒不得餌。出獵去之時,又逢空手回之。船隻載明月上歸途也。可知君目下之運也,宜重實際,不宜作虛幻之事。實事求是,否則事事落空,無一所成耶。
此簽虛幻落空之象。緣份不足,時機不對,妄想自生災,宜重實際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不足 | 感情 | 時機不對 |
| 婚姻 | 難成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宜重實際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實事求是 | 財運 | 落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廣結善緣 |
《史記·齊太公世家》載:太公望呂尚者,東海上人。其先祖嘗為四嶽,佐禹平水土甚有功。本姓姜氏,從其封姓,故曰呂尚。呂尚蓋嘗窮困,年老矣,以漁釣奸周西伯。西伯将出獵,蔔之,曰"所獲非龍非彲,非虎非罴;所獲霸王之輔"。於是周西伯獵,果遇太公於渭之陽,與語大說,曰"自吾先君太公曰'當有聖人適周,周以興'。子真是邪?吾太公望子久矣"。故號之曰"太公望",載與俱歸,立為師。太公釣魚不用餌,願者上鈎,待時而行,終成大業。
此典故喻示:宜重實際,不宜作虛幻之事。如太公釣魚待時,實事求是,方有所成。
宜:重實際,實事求是;專心生活,廣結善緣;多求神作公益。
忌:作虛幻之事;妄想強求;不切實際。
本簽為虛幻落空之象。夜靜水寒魚不餌,笑滿船空載明月。緣份不足,時機不對,宜重實際,不宜作虛幻之事。實事求是,方有所成。
因荷而得藕;
有杏不須梅;
因荷何而得藕偶;
有幸不須媒也。
此詩文者以同音諧之。因荷"何"而得藕"偶"。有杏"幸"不須梅"媒"者。君汝可知道,因荷之生方得蓮藕,為何我能得偶,我亦不得而知。爾是杏"幸"運之人也,自然不需"梅"媒來妁之。君之鴻運,無人可與倫比也。
此簽緣訂三世之象。隻需機緣成熟,自然相聚圓滿,不須媒妁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緣訂三世 | 感情 | 大吉 |
| 婚姻 | 不須媒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圓滿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豐厚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多求神造福 |
《宋史·趙挺之傳》載:趙明誠字德甫,密州諸城人,挺之之季子也。少好學,與妻李清照共治金石之學。清照號易安居士,齊州章丘人,禮部員外郎格非之女。建中靖國元年,明誠為太學生,與清照結褵。二人志同道合,酷嗜金石書畫,每獲一書,即同共勘校,整集簽題。得書畫彜鼎,亦摩玩舒卷,指摘疵病,夜盡一燭為率。著有《金石錄》。後世以"趙李"喻志同道合之夫妻,因荷而得藕,有幸不須媒。
此典故喻示:緣訂三世,隻需機緣成熟,自然相聚圓滿,不須媒妁,鴻運無人可倫比。
宜:等待機緣成熟;志同道合,相敬如賓;多求神造福延續福報。
忌:急躁強求;依賴媒妁;見異思遷。
本簽為緣訂三世之象。因荷而得藕,有杏不須梅。隻需機緣成熟,自然相聚圓滿,不須媒妁。君之鴻運無人可與倫比,宜多求神造福延續福報。
可以托六尺之孤;
可以寄百裡之命;
逢遇貴人鮑叔牙;
全心誠意付對象。
君汝如能逢遇鮑叔牙耶,可全心誠意之對付之。伊人也,是貴也。伊之黼增華之時,君汝亦必有大成之時。爰之,一人之希望,可托於伊之身上。
此簽遇貴知音之象。可望遇貴人、知音,交至友,得生死相許之配偶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月老牽成 | 感情 | 天作之合 |
| 婚姻 | 可依附一生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圓滿 | 家宅 | 幸福 |
| 事業 | 大成 | 財運 | 豐厚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多求神造福 |
《史記·管晏列傳》載:管仲夷吾者,颍上人也。少時常與鮑叔牙遊,鮑叔知其賢。已而鮑叔事齊公子小白,管仲事公子糾。及小白立為桓公,公子糾死,管仲囚焉。鮑叔遂進管仲。管仲既用,任政於齊,齊桓公以霸,九合諸侯,一匡天下,管仲之謀也。管仲曰"生我者父母,知我者鮑子也"。鮑叔牙薦管仲於桓公,可托六尺之孤,可寄百裡之命,千古知音之交。
此典故喻示:可望遇貴人、知音,交至友,得生死相許之配偶。可全心誠意交付對象,姻緣必有美好結局。
宜:全心誠意交付對象;珍惜貴人知音;多求神造福延續福報。
忌:猜疑不信任;錯過貴人;三心二意。
本簽為遇貴知音之象。可以托六尺之孤,可以寄百裡之命。可望遇貴人、知音,得生死相許之配偶。月老牽成,可依附一生的天作之合,姻緣必有美好結局。
仍舊貫,如之何?
何必改作?
堅守舊況待機緣;
不可見異思遷。
君爾目下雖處在逆境,唯必須持之,不宜變之。見之狀為己周章,則愈形愈挫。不宜見異思遷,堅守舊之況,必有機緣之來,不可慌耶。
此簽堅守舊況之象。處逆境時保持現狀,不可見異思遷,必有機緣之來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守舊 | 感情 | 不宜變 |
| 婚姻 | 保持現狀 | 複合 | 可期 |
| 自身 | 持守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守舊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不可見異思遷 |
《世說新語·德行》載:管甯華歆共園中鋤菜,見地有片金,管揮鋤與瓦石不異,華捉而擲去之。又嘗同席讀書,有乘軒冕過門者,甯讀如故,歆廢書出看。甯割席分坐曰"子非吾友也"。管甯字幼安,北海朱虛人,漢末避亂居遼東,常戴皂帽布襦袴,惟存道素,非禮不動。曆魏晉兩朝,征辟不就,隱居五十年,後人稱其"清虛足以侔古,廉白可以當世"。管甯堅守舊況,不因外物改變初心,終成一代高士。
此典故喻示:處逆境時必須保持現狀,不宜變之。堅守舊況,必有機緣之來,不可見異思遷。
宜:保持現狀,冷靜觀察;堅守初心,不畏挫敗;等待機緣之來。
忌:見異思遷;慌張亂動;因逆境而變節。
本簽為堅守舊況之象。仍舊貫,如之何?何必改作?處逆境時必須保持現狀,不宜變之。堅守舊況,必有機緣之來,不可見異思遷。
遇人之不淑矣;
明知不可交;
宜速止之另擇佳偶;
速離方可保。
今之所逢遇耶,伊人是害人之人也。明知不可交,宜速止之,另擇佳偶去可也。
此簽遇人不淑之象。所交之人品德不佳,明知不可交,宜速離另擇佳偶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不佳 | 感情 | 宜速離 |
| 婚姻 | 不淑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宜慎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慎擇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另擇佳偶 |
《列女傳·魯秋潔婦》載:潔婦者,魯秋胡子妻也。既納之五日,去而官於陳,五年乃歸。未至家,見路旁婦人采桑,秋胡子悅之,下車謂曰"若曝采桑,吾行道遠,願托桑蔭下餐"。婦人采桑不顧。秋胡子謂曰"力田不如逢豐年,力桑不如見國卿。吾有金,願以與夫人"。婦人曰"嘻!夫采桑力作,紡績織纴,以供衣食,奉二親,養夫子。已矣,不願人之金"。秋胡子遂去。至家,奉金遺母,使人呼其婦,至,乃向采桑者也。秋胡子慚。婦曰"子束發辭親往仕,五年乃還。乃悅路旁婦人,以金與之,是忘母也,忘母不孝。好色淫佚,是污行也,污行不義。孝義并亡,必不遂矣"。遂去而東走,投河而死。
此典故喻示:今之所逢遇者,伊人是害人之人也。明知不可交,宜速止之,另擇佳偶去可也。
宜:速止關系,另擇佳偶;遠離不淑之人;多種福田,廣結善緣。
忌:執迷不悟;明知故犯;貪戀不淑之人。
本簽為遇人不淑之象。今之所逢遇者,伊人是害人之人也。明知不可交,宜速止之,另擇佳偶去可也。若不知品德不佳,說明尚未遇到不淑之人。
投我以木桃;
報之以瓊瑤;
待人以誠得善果;
必守人之守則。
我之友予我木桃,如野人之獻芹者,吾感激之,必報以瓊瑤之玉也。世人曰吃人斤量也,必報以兩。今之食兩,還斤。易言之,一己之待人以誠,将得善果者無疑,必守之人之守則也。
此簽以誠得善之象。待人誠心付出多,必得善果,必守人之守則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得善果 | 感情 | 誠心 |
| 婚姻 | 永以為好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以誠待人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豐厚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必守人之守則 |
《詩經·衛風·木瓜》載:"投我以木瓜,報之以瓊琚。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。投我以木桃,報之以瓊瑤。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。投我以木李,報之以瓊玖。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。"此詩為衛國臣子諷谏衛莊公之作,言受人恩惠當以美玉相報,非圖回報,乃永結為好之意。又《詩經·大雅·抑》載"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",喻禮尚往來。後世以"投桃報李""投木報瓊"喻以誠待人,必得善報。
此典故喻示:待人以誠,将得善果無疑。受人恩惠當以美玉相報,永以為好,必守人之守則。
宜:以誠待人,禮尚往來;必守人之守則;受人恩惠當以相報。
忌:忘恩負義;斤斤計較;待人不誠。
本簽為以誠得善之象。投我以木桃,報之以瓊瑤。待人以誠,将得善果無疑。受人恩惠當以美玉相報,永以為好,必守人之守則。
求則得之;
舍則失之;
機會來臨須把握;
千萬不可舍之。
若得機會之時,必須把握之。一有機會,君偶目下逢之際遇也,是紅之運。求之則得之,舍其機會則棄之,無法再追者。既有機會,千萬不可舍之。
此簽把握機會之象。機會來臨須把握,舍之則失,無法再追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把握機會 | 感情 | 主動 |
| 婚姻 | 可得 | 複合 | 把握 |
| 自身 | 紅運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把握 | 財運 | 可得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不可舍機會 |
《搜神記》載:漢董永,千乘人。少偏孤,與父居。肆力田畝,鹿車載父。父亡,無以葬,乃自賣為奴,以供喪事。主人知其賢,與錢一萬,遣之。永行三年喪畢,欲還詣主,供其奴職。道逢一婦人,曰"願為子妻"。遂與之俱。主謂永曰"以錢與君矣"。永曰"蒙君之恩,父喪收藏。永雖小人,必欲服勤緻力,以報厚德"。主曰"婦人何能"?永曰"能織"。主曰"必爾者,但令君婦為我織缣百匹"。於是永妻為主人家織,十日而畢。女出門,謂永曰"我天之織女也。緣君至孝,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耳"。語畢,淩空而去,不知所在。
此典故喻示:機會來臨須把握,董永把握賣身葬父之機,終得天助,求則得之,舍則失之。
宜:把握機會,毅然行之;主動追求,不可舍之;多種福田。
忌:猶豫不決;舍棄機會;坐失良機。
本簽為把握機會之象。求則得之,舍則失之。機會來臨須把握,是紅之運,千萬不可舍之。舍之則棄之,無法再追。
妻焉者,親之主也;
除椿萱兄弟外最親密;
對待妻子如親人;
平等對待重視之。
妻者,除椿萱、兄弟之外最親密者。爰之對妻之态度,必須如對己之親人父母,重視之,平等對待之。
此簽相敬如賓之象。對待妻子如親人,平等重視,相敬如賓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吉 | 感情 | 相敬如賓 |
| 婚姻 | 平等對待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重視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平穩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平等對待 |
《左傳·僖公三十三年》載:初,臼季使,過冀,見冀缺耨,其妻馌之,敬,相待如賓。與之歸,言諸文公曰"敬,德之聚也。能敬必有德,德以治民,君請用之。臣聞之,出門如賓,承事如祭,仁之則也"。公曰"其父有罪,可乎"?對曰"舜之罪也殛鲧,其舉也興禹。管敬仲,桓之賊也,實相以濟。《康诰》曰'父不慈,子不祗,兄不友,弟不共,不相及也'。《詩》曰'采葑采菲,無以下體'。君取節焉可也"。文公以為下軍大夫。冀缺與妻相待如賓,平等敬重,終成一代名臣。
此典故喻示:妻者除椿萱兄弟外最親密者,對待妻子必須如對己之親人父母,重視之,平等對待之。
宜:相敬如賓,平等對待;重視妻子如親人;敬重有德之人。
忌:輕視伴侶;不平等對待;傲慢無禮。
本簽為相敬如賓之象。妻焉者,親之主也。除椿萱兄弟外最親密者,必須如對己之親人父母,重視之,平等對待之。如冀缺與妻相待如賓,終成美滿。
不得乎親,不可以為人;
不順乎親,不可以為子;
孝敬父母悌兄弟;
方能得於世人心。
一人如失去父母之心,何以為人乎。失去親人之心,同時将失去朋友,友朋已失,一切皆去耶。宜知孝敬父母,悌其兄弟及友,方能得於世人之心。
此簽孝悌為本之象。孝敬父母,悌其兄弟,方能得於世人之心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得人心 | 感情 | 孝悌為本 |
| 婚姻 | 合和 | 複合 | 可成 |
| 自身 | 孝敬 | 家宅 | 和睦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平穩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孝悌得人心 |
《史記·扁鵲倉公列傳》載:齊太倉長淳於意,有罪當刑,诏獄逮系長安。少女缇萦上書曰"妾父為吏,齊中皆稱其廉平,今坐法當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複生,而刑者不可複屬,雖欲改過自新,其道無由也。妾願沒入為官婢,以贖父刑罪,使得自新"。書聞,天子悲憐其意,遂廢肉刑。淳於意得免。缇萦孝心感動文帝,不僅救父,更促成肉刑之廢,惠及天下。缇萦以孝悌之心,得世人之敬重,千古傳頌。
此典故喻示: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,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。孝敬父母悌兄弟,方能得於世人之心。
宜:孝敬父母,悌其兄弟;以孝悌為本;得於世人之心。
忌:失去父母之心;不孝不悌;失去朋友。
本簽為孝悌為本之象。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,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。孝敬父母悌兄弟,方能得於世人之心。如缇萦救父,千古傳頌。
踏破鐵鞋無覓處;
得來全不費功夫;
費心費力皆無獲;
意外收獲不至於久。
為了成一事,穿上鐵鞋奮鬥不懈,費心費力,皆無所獲。了然了然耶,兩手到頭來皆空空。但意外之收獲,時間不至於久耶。
此簽意外收獲之象。費心費力皆無獲,意外收獲不至於久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意外 | 感情 | 難覓 |
| 婚姻 | 不費功夫 | 複合 | 暫遲 |
| 自身 | 奮鬥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意外收獲 | 財運 | 不至於久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費心費力 |
《世說新語·任誕》載:王子猷居山陰,夜大雪,眠覺,開室,命酌酒。四望皎然,因起彷徨,詠左思《招隱詩》。忽憶戴安道,時戴在剡,即便夜乘小船就之。經宿方至,造門不前而返。人問其故,王曰"吾本乘興而行,興盡而返,何必見戴"?王徽之字子猷,王羲之之子,性愛竹,嘗暫寄人空宅住,便令種竹,曰"何可一日無此君"。其雪夜訪戴,乘興而來,興盡而返,不需刻意追尋,正應"踏破鐵鞋無覓處,得來全不費功夫"之意。
此典故喻示:費心費力皆無獲,意外收獲不至於久。乘興而行,興盡而返,順其自然。
宜:順其自然,乘興而行;奮鬥不懈,等待意外收獲;放下執念。
忌:刻意強求;費心費力過度;執着不放。
本簽為意外收獲之象。踏破鐵鞋無覓處,得來全不費功夫。費心費力皆無獲,意外收獲不至於久。乘興而行,興盡而返,順其自然。
良人者,所仰望而終身也;
今若此,得知底心;
立即取消疏遠之;
否則悔不當初。
一人之善惡,必須終身能堅守為要件。本心為假冒,狐皮覆之,狐假虎威,終能露出馬腳之時。如得知其人之底心露者,立即取消之,漸其疏遠之,甚至斷之,否則有悔不當初之時也。
此簽辨别善惡之象。得知對方底心露者,立即取消疏遠之,否則悔不當初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慎擇 | 感情 | 辨别善惡 |
| 婚姻 | 慎擇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守正 | 家宅 | 慎擇 |
| 事業 | 慎擇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立即取消 |
唐蔣防《霍小玉傳》載:李益字君虞,隴西人,大曆中登進士第。少有才思,麗詞佳句,時謂無雙。長安有妓霍小玉,本霍王女,霍王薨,嫁為平民妻,色藝俱佳。李益經人介紹,與小玉相好,誓同生死。後益登第,授鄭縣主簿,将别,小玉請益誓約"以君之年少,才名冠世,求婚者必多。君之此去,必就佳姻。妾之薄命,奈何"。益設誓"皎日之誓,死生以之"。然益歸家,母已為議親表妹盧氏。益不敢違母命,遂負小玉。小玉相思成疾,後遇黃衫客強邀益至,小玉見之,怒曰"我為女子,薄命如斯。君是丈夫,負心若此"。乃握益臂,擲杯於地,長恸號哭數聲而絕。
此典故喻示: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,今若此,得知底心,立即取消疏遠之,否則悔不當初。
宜:辨别善惡,慎擇良人;得知底心,立即取消;守正不假。
忌:狐假虎威;執迷不悟;悔不當初。
本簽為辨别善惡之象。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,今若此,得知底心。本心為假冒,狐皮覆之,終能露出馬腳。立即取消疏遠之,否則悔不當初。
重重疊疊上瑤台;
幾度呼童掃不開;
剛被太陽收拾去;
卻教明月送将來。
此為蘇轼《花影》詩意。花影重重疊疊落於瑤台之上,幾度呼喚童子掃除,卻掃之不開。待到太陽西沉,花影暫收;及至明月升起,花影複來。喻君目下情緣如花影般反複萦繞,難以掃除淨盡,縱使一時消散,明月複照又生。宜順其自然,不可強求掃除,待時自解。
此簽花影反複之象。情緣萦繞,去而複返,宜靜守待變,不可強求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反複 | 感情 | 萦繞 |
| 婚姻 | 宜守 | 複合 | 有望 |
| 自身 | 平和 | 家宅 | 安甯 |
| 事業 | 守舊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順其自然 |
唐玄宗李隆基與貴妃楊玉環之情事,載於白居易《長恨歌》與陳鴻《長恨歌傳》。天寶年間,玄宗寵幸楊玉環,冊封為貴妃,二人情笃。據《長恨歌》所記,七夕之夜,二人在長生殿憑欄私語,指牛郎織女雙星盟誓:"在天願作比翼鳥,在地願為連理枝。"願世世為夫婦。然天寶十五載(公元756年),安祿山叛亂逼近長安,玄宗西幸至馬嵬坡,六軍不發,楊貴妃被迫賜死。昔日長生殿之盟誓,終如花影般去而複來,化為追憶。
此典故喻示:情緣如花影般去而複來,縱有波折反複,真情難以掃除淨盡。宜順其自然,靜待時變。
宜:順其自然,靜待時變;以誠心化解反複;守舊安身。
忌:強求掃除情緣;急躁冒進;執着於過往不可解之事。
花影反複之象,情緣去而複來。縱使一時消散,明月複照又生。宜順其自然,靜守待變,不可強求掃除,待時自解。
君子有援琴之桃;
淑女無投梭之拒;
兩情相悅無隔閡;
良緣天定自成就。
身為君子之伊也,有援琴之桃時,淑女自無投梭而拒君於千裡之外者。君汝以誠意相待,淑女必欣然接納。兩情相悅之下,無須媒妁之言,良緣自然成就。目前福緣俱足,勇敢表白,大吉。
此簽兩情相悅之象。君子求之,淑女不拒,良緣天定,無須強求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吉 | 感情 | 和合 |
| 婚姻 | 成就 | 複合 | 有望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勇敢表白 |
東晉書法家王獻之,字子敬,為王羲之第七子,與其妾桃葉之情事載於《隋書·五行志》及《玉台新詠》。桃葉為王獻之愛妾,才貌雙全。桃葉每次渡秦淮江回娘家時,王獻之必親往江邊送迎,并作《桃葉歌》相贈:"桃葉複桃葉,渡江不用楫。但渡無所苦,我自迎接汝。"情深意切,傳為佳話。後人遂名其渡江處為"桃葉渡",成為南京名勝。王獻之不以門第為念,對桃葉一往情深,桃葉亦感其誠,二人相知相守。
此典故喻示:君子以誠意相待,淑女自無拒絕之理。兩情相悅,無須媒妁,良緣天定,勇敢追求必有所成。
宜:勇敢表白,誠意相待;把握當下良緣;以情動人,無須拘泥禮法。
忌:畏縮不前,錯失良機;過度拘泥門第媒妁;虛情假意。
君子有援琴之桃,淑女無投梭之拒。兩情相悅,良緣天定。目前福緣俱足,勇敢表白必大吉,無須媒妁自成姻緣。
遐迩一體;
率賓舊王;
忠貞守舊不移志;
連理枝頭百年長。
遐也遠,迩亦瑤之遠也。遠近一體,率賓舊王。新人不如舊雨,新土亦不如舊主者也。君汝目下之人,本是可心滿意足之人,宜守舊不可見異思遷。堅守初心,忠於舊情,必有佳果。
此簽忠貞守舊之象。遠近一體,新人不如舊配,堅守初心方得長久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守舊吉 | 感情 | 忠貞 |
| 婚姻 | 穩固 | 複合 | 大吉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安甯 |
| 事業 | 守舊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勿見異思遷 |
韓憑夫婦之事,載於晉代幹寶《搜神記》卷十一。戰國時,宋康王舍人韓憑,妻何氏貌美。宋康王奪何氏為己有,韓憑怨憤,王怒囚之,罰築青陵台。何氏暗作書遺韓憑,約以死相從。韓憑得書自殺。何氏投台而死,遺書願與韓憑合葬。康王怒,分葬兩冢,使相望而不可即。後二冢各生大梓木,旬日合抱,屈體相就,根交於下,枝錯於上。又有鴛鴦一雙栖於枝頭,交頸悲鳴。宋人哀之,名其木曰"相思樹",言相思之情不可斷絕。
此典故喻示:忠貞不渝之情,縱死亦不分離。新人不如舊配,堅守初心方得長久。連理枝頭,百年好合。
宜:堅守初心,忠於舊情;守舊安身,不可見異思遷;以忠貞感動天地。
忌:見異思遷,貪新忘舊;背信棄義;急躁冒進。
遐迩一體,率賓舊王。新人不如舊雨,忠貞守舊不移志。如韓憑何氏化連理枝,堅守初心方得百年長久。
後生可畏;
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;
慧眼識英豪;
夜奔成良緣。
君爾目下之人,本是可心滿意足之人,焉知後來之人,一個比一個更美好。後生可畏,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。宜以慧眼識人,不可輕視後來者。年輕英豪或有超勝前人之處,把握當下良緣,勇敢追求必有所成。
此簽後生可畏之象。來者不可輕視,慧眼識英豪,把握良緣方得成就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吉 | 感情 | 漸入佳境 |
| 婚姻 | 成就 | 複合 | 宜尋新緣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慧眼識人 |
紅拂女夜奔李靖之事,出自唐代杜光庭傳奇《虬髯客傳》。隋末,權臣楊素鎮守長安,府中歌妓紅拂女張氏,慧眼識人。時李靖布衣求見楊素,獻奇策,言辭慷慨,氣宇不凡。紅拂女見之,知其必為後起之英傑,非常人也。是夜,紅拂女改換男裝,私奔李靖客舍,自陳願托終身。李靖驚其膽識,問其故,紅拂曰:"妾侍楊司空久,閱天下之人多矣,無如公者。"二人結為夫婦。後李靖輔佐李世民平定天下,封衛國公,紅拂封一品夫人,傳為千古佳話。
此典故喻示:後生可畏,來者不可輕視。年輕英豪或有超勝前人之處,慧眼識人,把握當下,方得良緣成就。
宜:慧眼識人,把握當下;勇敢追求良緣;不輕視後來者,看重潛力。
忌:輕視年輕或新識之人;拘泥門第表象;猶豫不決錯失良機。
後生可畏,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。如紅拂女慧眼識李靖,後來之英豪不可輕視。把握當下良緣,勇敢追求必有所成。
不愧於天;
不怍於人;
糟糠之妻不下堂;
忠信守義立身本。
一人之言行方正之時也,對天而不愧,對地而不昧。君汝為人當不愧於天、不怍於人,富貴不忘貧賤之交,不棄糟糠之妻。守義持正,方立身之本。目前福緣平平,宜守正修德,以忠信待人,自有善果。
此簽言行方正之象。不愧於天,不怍於人,守義持正,方得善果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守正吉 | 感情 | 穩固 |
| 婚姻 | 勿棄 | 複合 | 宜守舊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守正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修德立身 |
宋弘拒婚之事,載於《後漢書·宋弘傳》。東漢光武帝時,宋弘為人正直,官至大司空。光武帝之姊湖陽公主新寡,帝察其意屬宋弘,欲為撮合。帝召宋弘,令公主坐屏風後,問宋弘曰:"諺言貴易交,富易妻,人情乎?"宋弘正色對曰:"臣聞貧賤之交不可忘,糟糠之妻不下堂。"光武帝顧謂公主曰:"事不諧矣。"宋弘不慕皇家富貴,堅守夫妻情義,不棄共患難之糟糠之妻,傳為千古美談,後世以"糟糠之妻不下堂"喻富貴不忘本之義。
此典故喻示:為人當不愧於天、不怍於人。富貴不忘貧賤之交,不棄糟糠之妻。守義持正,方立身之本。
宜:守義持正,不愧於天不怍於人;富貴不忘本,不棄糟糠之妻;修德立身。
忌:見異思遷,富貴忘本;背信棄義;虛僞欺詐。
不愧於天,不怍於人。如宋弘不棄糟糠之妻,守義持正,富貴不忘本。言行方正,方立身之本,得善果之道。
害女紅者也;
為人作嫁衣;
辛苦刺繡不得享;
徒勞無功枉自嗟。
所謂女紅者,為人繡羅衣之人也。此埋頭苦幹,為人刺繡者,厭其羅衣者居多。因女紅辛苦繡之,并不能享用其物而慨歎之。喻君汝為他人作嫁衣,為人牽線,自身卻形單影隻。宜反省自身,莫專為人作嫁,亦當為自身姻緣打算。
此簽為人作嫁之象。辛苦為他人牽線,自身姻緣卻未定,宜自省修身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宜自省 | 感情 | 為人作嫁 |
| 婚姻 | 遲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修福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平穩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自顧姻緣 |
紅娘之事出自唐代元稹傳奇《莺莺傳》,元代王實甫據以改編為《西廂記》。崔相國之女崔莺莺隨母護柩歸葬,暫住普救寺。書生張君瑞赴長安趕考,途經普救寺,與莺莺一見鐘情。然崔母門第觀念深重,不許婚事。莺莺之婢女紅娘,憐二人情深,冒險為之傳遞書信,往來撮合。經紅娘從中周旋,崔母終允婚事,張生與莺莺結為夫婦。然紅娘自身身為婢女,助人姻緣,自身卻無歸宿,正所謂"為人作嫁把絲抽"。
此典故喻示:為人作嫁,辛苦他人,自身空勞。宜反省自身姻緣,莫專為他人牽線而忘己。
宜:自省修身,為自身姻緣打算;修福積德;調整重心,自顧為先。
忌:專為人作嫁,忘自身姻緣;過度熱心他人之事;忽視自身感受。
為人作嫁之象,如紅娘傳書助人姻緣,自身卻形單影隻。宜反省自身,莫專為他人牽線,亦當為自身姻緣打算,修福增緣。
五百英雄都在此;
不知誰是狀元郎;
品德為首學識次;
慎選如意好郎君。
今日在君眼前者,皆為一時之選,人才濟濟,各有千秋,人人之狀元之郎君也。必須慎選。選如意郎君之原則也:品德為首,學識次之,門之當,戶又對乎。千萬叵重人之財、門閥,否則悔之已晚之時。
此簽擇優而選之象。人才濟濟,須以品德為先,慎選良緣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慎選吉 | 感情 | 多擇 |
| 婚姻 | 成就 | 複合 | 宜另擇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品德為先 |
晏殊選婿之事,載於《宋史·富弼傳》。北宋名相晏殊,工詩詞,知人善任。天聖八年(公元1030年),富弼參加科舉,晏殊見其文章,大加贊賞,謂"此狀元才也"。時晏殊有女待字閨中,慕富弼之品德才學,遂以女妻之。富弼後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(宰相),封鄭國公,政績斐然。晏殊於衆多新科進士中獨具慧眼,不重門閥財勢,唯重品德學識,選得佳婿,傳為美談。宋代有"榜下捉婿"之風,而晏殊之選尤以識人著稱。
此典故喻示:人才濟濟之時,須以品德為首、學識次之,慎選良緣。不可重財勢門閥,否則悔之已晚。
宜:以品德為首,學識次之;慎選良緣,門當戶對;獨具慧眼,識人於微。
忌:重財勢門閥;被表象迷惑;草率決定,悔之已晚。
五百英雄都在此,不知誰是狀元郎。如晏殊榜下選婿富弼,以品德為首、學識次之,慎選良緣。不可重財勢門閥,否則悔之已晚。
故好而知其惡;
惡而知其美者;
初見不喜藏佳德;
日久方知賢内助。
友朋交上以後,由衷喜歡伊人,唯時間一久,不知不覺發現其缺者。相反之,交上心坎裡不太喜歡之人,唯久而久之,反而發現其美之所在。是何者該密交,舍之宜疏遠之人,宜自行審慎斷之,取舍小心可也。
此簽辨别真僞之象。好而知其惡,惡而知其美,日久見人心,取舍宜慎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宜審慎 | 感情 | 日久見心 |
| 婚姻 | 漸佳 | 複合 | 觀望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平穩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取舍小心 |
許允娶丑妻之事,載於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賢媛》。三國魏時,許允與阮氏女完婚。行交拜禮後,許允見阮氏貌丑,不願再入洞房,欲離去。時許允友桓範來訪,謂阮氏"必有異"。許允複入房,見阮氏仍丑,驚欲出。阮氏攬住其衣裾,許允曰:"婦有四德,卿有其幾?"阮氏對曰:"新婦所乏唯容耳。士有百行,君有其幾?"許允曰:"皆備。"阮氏曰:"百行以德為首,君好色不好德,何謂皆備?"許允面有慚色,知阮氏有德有才,遂相敬重。後許允仕途遇險,阮氏多有智謀助之,夫妻相守,傳為賢媛佳話。
此典故喻示:好而知其惡,惡而知其美。初見不喜者或藏佳德,日久方知賢内助。取舍宜審慎,不可僅憑表象。
宜:日久見人心,審慎取舍;以德為先,不重表象;給對方時間,慢慢了解。
忌:僅憑第一印象判斷;好惡偏執;草率取舍。
好而知其惡,惡而知其美。如許允丑妻阮氏,初見不喜藏佳德,日久方知賢内助。取舍宜審慎,以德為首,不可僅憑表象。
兩世一身;
形單影支;
男大當婚女當嫁;
莫守獨身宜成家。
兩世之一身也,指君汝之單身漢渡世之主義,光棍将形成形單影隻。何苦後,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,是千古不易之理也。為調節生活之枯燥,宜棄之所謂王老五主義,宜談婚嫁也。
此簽形單影隻之象。獨身孤苦,宜棄獨身主義,早談婚嫁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宜速尋 | 感情 | 勿獨身 |
| 婚姻 | 宜成 | 複合 | 宜另尋 |
| 自身 | 修福 | 家宅 | 宜成家 |
| 事業 | 平穩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棄獨身主義 |
韓愈《祭十二郎文》,作於唐德宗貞元十九年(公元803年),為千古悼文絕唱。韓愈幼失父母,由兄嫂撫養長大,與侄兒韓老成(十二郎)自幼相伴,情逾骨肉。後韓愈仕途奔波,與老成聚少離多。貞元十九年,韓愈突聞老成噩耗,悲恸不已,作此祭文。文中韓愈寫道:"承先人後者,在孫惟汝,在子惟吾,兩世一身,形單影隻。"言韓家兩代單傳,惟餘自己與老成,如今老成又殁,愈成孤身,形單影隻,凄涼之至。此文情真意切,字字血淚,被後世譽為"祭文中千年絕調"。
此典故喻示:形單影隻之苦,獨身無依之悲。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,宜早成家,延續血脈,免緻孤苦。
宜:棄獨身主義,早談婚嫁;積極尋覓良緣;成家立業,延續血脈。
忌:守獨身主義,形單影隻;孤芳自賞,拒絕姻緣;拖延婚嫁,贻誤良機。
兩世一身,形單影支。如韓愈祭十二郎文所歎,獨身孤苦無依。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,宜棄獨身主義,早成家室,免緻孤苦。
雖有善者;
亦無如之何矣;
既定終身誼;
勿左思右想。
目下,君之緣份已有定終身之誼。忽爾出現比今更理想、令人可圈可點之人,皆已無益者,啻好皆認命。終生以伊為伴侶可也。勿必左思右想,舉棋不定,三心兩意,皆於事無益者。
此簽緣定終身之象。既有良緣,縱有更善者出現,亦無可奈何,宜專心守一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已定吉 | 感情 | 專一 |
| 婚姻 | 成就 | 複合 | 守舊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平穩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認命守一 |
荀粲字奉倩,三國魏時名士,荀彧幼子,其事載於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惑溺》。荀粲娶曹洪之女,夫妻情笃。荀粲曾言"婦人之姿色為先,德行為後",世人不以為然,然其對妻子一往情深。某年冬,妻子患熱病,高燒不退。荀粲至庭中受寒,以冰冷之身擁妻為其降溫,然妻終不治病逝。荀粲悲痛欲絕,未幾亦恸哭而亡。友人勸慰,粲曰:"佳人難再得,顧逝者不能有傾國之色,未可易得也。"雖後有善者,亦無如之何矣。
此典故喻示:既有終身之誼,縱有更善者出現,亦無可奈何。宜認命守一,終生以伊為伴侶,不可三心兩意。
宜:認命守一,終生以伊為伴;專一不二,珍惜既定之緣;認定目标,不再動搖。
忌:左思右想,舉棋不定;三心兩意,見異思遷;因更善者出現而動搖初心。
雖有善者,亦無如之何矣。如荀粲情深殉妻,既有終身之誼,縱有更善者出現亦無可奈何。宜認命守一,終生以伊為伴侶,不可三心兩意。
雲從龍;
風從虎;
聖人作而萬物睹;
君汝萬事皆可成。
目下君爾之運也,雲之從龍,風之從虎之運。龍蟠虎踞之勢,風雲際會,際遇非常之時。君汝必能功成名遂之時,事事能稱心者耶。姻緣天定,如雲龍風虎之自然相配,必有大成就。
此簽風雲際會之象。雲龍風虎,天然相配,萬事可成,大吉大利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吉 | 感情 | 和合 |
| 婚姻 | 成就 | 複合 | 大吉 |
| 自身 | 大吉 | 家宅 | 昌盛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大吉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萬事可成 |
唐太宗李世民與長孫皇後之事,載於《舊唐書·後妃傳》。長孫皇後,河南洛陽人,自幼好讀書,通達禮法。十三歲嫁李世民,夫妻情笃。李世民征戰四方,長孫氏悉心侍奉,撫慰将士家屬。武德九年(公元626年),玄武門之變,長孫氏親至軍前勉勵将士。李世民即位後,長孫皇後為後,崇尚節儉,抑制外戚,著《女則》三十卷。太宗每有決策,常與皇後商議,皇後匡正阙失,不從幹預朝政。貞觀十年(公元636年),長孫皇後崩,太宗悲恸,立"望陵毀觀"以望昭陵,思念不已。二人如雲從龍、風從虎,天然相配,開貞觀之治,傳為千古佳話。
此典故喻示:風雲際會,天然相配。如太宗皇後琴瑟和鳴,君汝必能功成名遂,事事稱心。
宜:把握風雲際會之機;以德相輔,如太宗皇後之賢;勇敢追求,萬事可成。
忌:錯失良機;驕恣妄為;不知珍惜天賜良緣。
雲從龍,風從虎,聖人作而萬物睹。如唐太宗長孫皇後琴瑟和鳴,風雲際會,天然相配。君汝必能功成名遂,事事稱心,萬事皆可成也。
其所厚者薄;
而其所薄者厚;
意外好姻緣;
失而複得成佳偶。
世人之現象,出乎人之意料者多。如其某君之於汝,曾施予恩,報之也薄;又對某兄施與之薄,君卻以厚禮還之。古人曰:施恩勿念,受惠勿忘。行善者,不必以報為念,上蒼知之即足矣。唯本簽之意即是,君汝之婚姻必能有意外之好姻緣來結合耶。
此簽出乎意料之象。厚者反薄,薄者反厚,意外好姻緣,失而複得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意外吉 | 感情 | 轉機 |
| 婚姻 | 大吉 | 複合 | 大吉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施恩勿念 |
樂昌公主破鏡重圓之事,載於唐代孟棨《本事詩·情感》。陳朝太子舍人徐德言,娶陳後主之妹樂昌公主。陳朝将亡時,徐德言謂妻曰:"以君之才容,國亡必入權豪之家。"乃破一銅鏡,各執其半,約他日正月十五日賣於都市,以為相見之機。陳亡,樂昌公主果入越國公楊素府中。次年正月十五,徐德言至京,見有蒼頭賣半鏡,高聲叫賣,價不可攀。德言引至居處,出半鏡合之,題詩曰:"鏡與人俱去,鏡歸人未歸。無複嫦娥影,空留明月輝。"公主得詩,悲泣不食。楊素聞之,召德言至,還其妻,并贈資遣歸。夫妻重返江南,白頭偕老。
此典故喻示:其所厚者薄,而其所薄者厚。失而複得,意外好姻緣來結合。施恩勿念,受惠勿忘,行善必有善果。
宜:施恩勿念,受惠勿忘;行善積德,上蒼自知;珍惜意外之緣,把握轉機。
忌:以報為念,計較得失;忽視意外之緣;因厚薄之分而偏執。
其所厚者薄,而其所薄者厚。如樂昌公主破鏡重圓,出乎意料之好姻緣來結合。施恩勿念,受惠勿忘,行善必有善果,失而複得成佳偶。
成也蕭何;
敗也蕭何;
父母之命須審思;
媒妁之言可取舍。
一生之中,父母之命也,該唯命是從。唯時代之變遷,或者世人之新觀點也有所變化。如有意見,必須向椿萱申述,其理安在,求父母之同意決定可也。未必為從之而毀者。媒妁之言同之,必須審思之,可否從之,熟慮之後可用自己之主張舍取之。
此簽成敗同源之象。成也蕭何,敗也蕭何,父母媒妁之言須審思取舍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審思 | 感情 | 宜溝通 |
| 婚姻 | 慎決 | 複合 | 觀望 |
| 自身 | 修德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平穩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熟慮取舍 |
蕭何與韓信之事,載於《史記·淮陰侯列傳》。秦末天下大亂,韓信初投項羽,不被重用,轉投劉邦,亦未得志,遂乘夜離去。丞相蕭何深知韓信之才,聞其逃走,不及報告,月下策馬追之,薦於劉邦。劉邦築壇拜韓信為大将,韓信輔佐劉邦,明修棧道、暗渡陳倉,平定天下,功勳卓著。天下既定,韓信封楚王,後有人告韓信謀反。呂後欲誅韓信,恐其不就,乃與蕭何謀。蕭何詐言陳豨已破,誘韓信入賀。韓信入長樂宮,呂後令武士縛之,斬於鐘室。故世人歎曰:"成也蕭何,敗也蕭何。"
此典故喻示:成與敗同出一源。父母媒妁之言既能成事,亦能敗事。須審思熟慮,取舍有據,不可盲從。
宜:審思熟慮,取舍有據;與長輩坦誠溝通;以自己之主張為定,不盲從。
忌:盲從父母媒妁之言;不加審思即從之;因同源之因而忽視風險。
成也蕭何,敗也蕭何。如蕭何薦信成敗同源,父母媒妁之言既能成事亦能敗事。須審思熟慮,取舍有據,以自己之主張為定,不可盲從。
不思舊姻;
求爾新君;
過去者已逝;
前路穩健行。
不必再思念過去之舊姻緣,可求汝新婦也。易言也,過去者已逝。但君爾之前途遼遠而無窮者,不可氣餒,亦更不可驕恣,行之穩健可也。
此簽棄舊迎新之象。不思舊姻,求爾新君,前路遼遠,穩健前行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新緣吉 | 感情 | 向前看 |
| 婚姻 | 可成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穩健前行 |
蔡文姬名琰,東漢末年名儒蔡邕之女,其事載於《後漢書·列女傳》。文姬博學多才,精通音律。初嫁衛仲道,夫亡無子,歸甯於家。漢末天下大亂,南匈奴入寇,文姬被擄入匈奴,嫁左賢王,居匈奴十二年,生二子。曹操素與蔡邕友善,痛邕無嗣,乃遣使者以金璧贖文姬歸漢,嫁與同郡董祀。文姬在匈奴作《胡笳十八拍》,抒發離鄉之苦。後董祀犯法當死,文姬蓬首跣足詣曹操請罪,言辭哀切,操感其誠,赦董祀。文姬憑記憶默寫蔡邕遺書四百餘篇,文無遺誤,傳為佳話。
此典故喻示:過去者已逝,不必思念舊姻。前路遼遠無窮,不思舊姻,求爾新君,穩健前行必有所成。
宜:不思舊姻,求爾新君;向前看,穩健前行;不可氣餒,亦不可驕恣。
忌:沉溺舊情,思念舊姻;氣餒喪志;驕恣妄為。
不思舊姻,求爾新君。如蔡文姬三嫁求新姻,過去者已逝,前路遼遠無窮。不氣餒不驕恣,穩健前行必有所成。
永老無離别;
萬古當團聚;
願天下有情人;
都成眷屬。
本簽示之於君爾之意也。君之運也,紅而紫者,永老無分離,萬古常生活團聚在一起。天下之情人成眷之後,都願伊人百年和合,琴瑟和鳴,白頭偕老耶。
此簽永老團聚之象。紅而紫者,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,百年和合,白頭偕老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吉 | 感情 | 和合 |
| 婚姻 | 成就 | 複合 | 大吉 |
| 自身 | 大吉 | 家宅 | 昌盛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大吉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百年和合 |
牛郎織女之事,源自上古星宿崇拜,載於《詩經·小雅·大東》及《古詩十九首》。傳說織女為天帝之孫女,居銀河之東,日日織錦。河西牛郎為人間孤兒,勤懇牧牛。天帝憐織女孤獨,許嫁牛郎。二人婚後情深意笃,織女廢織,牛郎荒耕。天帝怒,命織女歸河東,隻許每年七月初七之夜,於鵲橋相會一次。是夕,喜鵲架橋橫跨銀河,二人於橋上相擁而泣,訴盡一年相思。《古詩十九首》雲:"迢迢牽牛星,皎皎河漢女。纖纖擢素手,劄劄弄機杼。"後世以七夕為情人節,喻忠貞不渝之愛情。
此典故喻示:永老無離别,萬古當團聚。縱一年一會,真情不滅。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,百年和合,白頭偕老。
宜:珍惜眼前良緣,百年和合;以誠相待,琴瑟和鳴;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。
忌:輕棄良緣;朝三暮四;不知珍惜團聚之時。
永老無離别,萬古當團聚。如牛郎織女七夕相會,縱有分離真情不滅。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,百年和合,琴瑟和鳴,白頭偕老。
是謂鳳凰於飛;
和鳴锵锵;
琴瑟和鳴永相隨;
白頭偕老共一生。
君仰頭一看,見了鳳凰於飛,齊飛於天空,由鳴聲中,和鳴锵锵見之。猶如視君之今,必能得良緣。如一對翺翔空中之鳳凰,似瑟琴之和鳴。君也必能與伴侶,永合和鳴,白頭偕老者。
此簽鳳凰和鳴之象。鳳凰於飛,和鳴锵锵,必得良緣,永合和鳴,白頭偕老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吉 | 感情 | 和合 |
| 婚姻 | 成就 | 複合 | 大吉 |
| 自身 | 大吉 | 家宅 | 昌盛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永合和鳴 |
沈複字三白,清代蘇州人,其與妻陳芸之事載於自傳體散文《浮生六記》。陳芸字淑珍,沈複表姊,自幼聰慧,能誦《琵琶行》。二人青梅竹馬,乾隆四十五年(公元1780年)成婚。婚後情笃意深,共讀詩書,品茗賞月,論詩論畫。陳芸性格灑脫,不拘小節,與沈複志趣相投。二人雖家境清貧,然以詩酒自娛,相伴遊曆山水,情深意笃。《浮生六記》記其閨房之樂、閑情記趣,描繪夫妻相敬如賓、琴瑟和鳴之生活。後陳芸病逝,沈複悲痛,作《浮生六記》以記二人之情,傳為千古佳話。
此典故喻示:鳳凰於飛,和鳴锵锵。如沈複陳芸之琴瑟和鳴,志趣相投,必得良緣,永合和鳴,白頭偕老。
宜:以志趣相投為擇偶标準;琴瑟和鳴,相敬如賓;共賞生活之美,白頭偕老。
忌:隻重門第外貌;忽視精神契合;不知珍惜和鳴之緣。
是謂鳳凰於飛,和鳴锵锵。如沈複陳芸浮生六記之琴瑟和鳴,志趣相投。必能得良緣,永合和鳴,白頭偕老共一生。
帷舊婚媾;
其能降以相從乎;
甯為雞頭不為牛尾;
降落以求反得宜。
一人不自量力,妄圖高攀,即使得以攀高,事亦不得以稱心者。既然如此,不如降落以求,可做為雞頭,不做牛尾。不如是否,枝頭鳳凰,爾不能見其外表斷其幸也,須知其内容方可知也。
此簽量力而擇之象。不宜妄圖高攀,甯為雞頭不為牛尾,降落以求反得宜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降求吉 | 感情 | 務實 |
| 婚姻 | 量力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修德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務實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甯為雞頭 |
陳平娶妻之事,載於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。陳平,陽武戶牖鄉人,少時家貧,好讀書,美如冠玉。然家貧如洗,富人家莫肯以其女嫁之。久之,戶牖富人有張負者,其孫女五嫁而夫辄死,人莫敢娶。張負見陳平於喪家,見其長大美觀,又察其家,雖貧而門外多長者車轍。張負歸謂其子曰:"人固有好美如陳平而長貧賤者乎?"遂以孫女嫁陳平,并借與資用,使陳平得以交遊天下。陳平後輔佐劉邦,六出奇計,封戶牖侯,後為丞相,傳為佳話。陳平不慕高門,娶五嫁之女,反成大業。
此典故喻示:不宜妄圖高攀,甯為雞頭不為牛尾。如陳平娶張氏,降落以求反得宜,須知其内容方可知其幸。
宜:量力而行,務實擇偶;甯為雞頭,不為牛尾;重内容輕外表,降以求宜。
忌:妄圖高攀,不自量力;隻重外表門第;忽視内在品質。
帷舊婚媾,其能降以相從乎。如陳平娶張氏圖大業,不宜妄圖高攀,甯為雞頭不為牛尾。降落以求反得宜,須知内容方可知其幸。
脍炙所同也;
羊棗所獨也;
各有所好難強求;
君之所喜有其限。
每人對魚炙肉脍皆有所好,人人喜歡食之。羊棗則啻有君喜之。由此可知,君爾之所得者,比他人為少。婚姻如是也,君汝喜歡之一型人,有其限也。
此簽各有所好之象。脍炙所同,羊棗所獨,君之所喜有其限,宜耐心尋覓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有限 | 感情 | 獨特 |
| 婚姻 | 耐心 | 複合 | 觀望 |
| 自身 | 修德 | 家宅 | 平平 |
| 事業 | 平穩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各有所好 |
溫峤自媒之事,載於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假谲》。東晉名臣溫峤,喪妻後欲續弦。其從姑劉氏有一女,貌美而有才德,溫峤暗中屬意。從姑托溫峤為女覓婿,溫峤答曰:"佳婿難其人,如峤比,雲何?"從姑曰:"喪敗之餘,乞粗存活,便足慰吾,何敢希汝比?"溫峤遂暗中布置,以玉鏡台為聘,自娶表妹。婚日,女以手披紗扇,撫掌大笑曰:"我固疑是老奴,果如所蔔。"原來表妹早已心屬溫峤,知其自媒,欣然接受。二人遂成佳偶,傳為美談。溫峤之喜,如羊棗之獨,非衆人所同。
此典故喻示:脍炙所同也,羊棗所獨也。各有所好,難強衆人所同。君之所喜有其限,宜耐心尋覓,終能得之。
宜:堅持己好,不隨波逐流;耐心尋覓,終能得之;尊重各有所好之理。
忌:強求衆人所同之選;因所喜有限而氣餒;隨波逐流,違心選擇。
脍炙所同也,羊棗所獨也。如溫峤自媒娶表妹,各有所好難強求。君之所喜有其限,宜耐心尋覓,堅持己好,終能得之。
心茍不愆;
何惜於人言;
心正自心安理得;
無愧於人永安樂。
一人之心茍不愆,無違悖道德之事也,自不怕人言之畏耶。心正自心安理自得。再言之,事之無可奉告之於人之時,心内無疚於人之時,自無煩燥之時。此乃一人長生永樂之道也。
此簽心正無懼之象。心茍不愆,何惜於人言。心正心安,無愧於人,永得安樂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心正吉 | 感情 | 無愧 |
| 婚姻 | 安穩 | 複合 | 心正可 |
| 自身 | 修德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平穩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心正無懼 |
韓壽偷香之事,載於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惑溺》及《晉書·賈充傳》。西晉名臣賈充,有女賈午,才貌雙全。賈充辟韓壽為司空掾,韓壽美姿容,善辭令。賈充每宴賓客,賈午於窗隙窺之,見韓壽而心悅之,遂暗中通情。賈午以禦賜西域奇香贈韓壽,此香着人經月不散。韓壽入府議事,賈充聞其身上奇香,知為禦賜之物,遂察覺二人私情。賈充審問婢女,得知原委。然念韓壽才貌出衆,遂不追究,将賈午嫁與韓壽。二人終成佳偶,傳為美談。韓壽與賈午之情雖起於私,然心無愆尤,終得正果。
此典故喻示:心茍不愆,何惜於人言。如韓壽賈午之情,雖起於私,心正無愆,終得正果。心正自心安,無愧於人,永得安樂。
宜:心正不愆,無懼人言;以誠相待,無愧於心;心安理得,永得安樂。
忌:違悖道德,心有愆尤;畏人言而違心;心術不正,自招煩憂。
心茍不愆,何惜於人言。如韓壽偷香娶賈女,心正無愆,終得正果。心正自心安理得,無愧於人,永得長生永樂之道。
不知其人;
視其友;
觀其交友知良莠;
可交可結同一理。
一個人之良痞,如君不能知其良莠者,觀其交友朋即可窺其全貌。伊之交,是皆守正不阿、事事正經之友耶,其人亦是正經之屬,可交之。婚姻之可結也,可用同一原理為之。不知其人之為何時,以伊之交友慎之。
此簽觀友知人之象。不知其人,視其友,交友正者其人亦正,婚姻同此理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觀友吉 | 感情 | 審慎 |
| 婚姻 | 可結 | 複合 | 觀望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平安 |
| 事業 | 順遂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觀友知人 |
晉文公重耳流亡之事,載於《左傳·僖公二十三年》及《史記·晉世家》。晉公子重耳避骊姬之亂,流亡列國。至齊國,齊桓公以宗女齊姜妻之,贈馬二十乘。重耳在齊生活安逸,安於現狀,不願離去。從者趙衰、狐偃等欲離齊,謀於桑下,被采桑之蠶妾聽見,告於齊姜。齊姜殺蠶妾,勸重耳行。重耳不肯,齊姜遂與趙衰、狐偃謀,灌醉重耳,載之以行。重耳醒來,已在途矣。齊姜識重耳之志於其從者之忠,知其必成大業,故忍痛送行。後重耳果然返晉為君,成春秋五霸之一。齊姜之明,在於觀重耳之友而知其人。
此典故喻示:不知其人,視其友。如齊姜觀重耳之從者而知其必成大業,觀其交友即可窺其全貌,婚姻同此理。
宜:觀其交友,知其品性;以友之正邪判斷人之良莠;審慎擇偶,同一理也。
忌:不察對方交友即盲目托付;僅憑表象判斷;忽視交友圈之影響。
不知其人,視其友。如齊姜觀重耳之從者而知其必成大業。交友正者其人亦正,可交可結,婚姻同此理,以友慎之。
嘉耦曰配;
怨耦曰仇;
天作之合宜結之;
不必多慮自天成。
與他(她)是否合得來。如合之,可合之,不必多考慮者也。是一己之命也。唯必有善果結之。嘉耦曰配,怨耦曰仇,天作之合,宜速成之。
此簽天作之合之象。嘉耦曰配,與對方合得來,不必多慮,宜速結之,必有善果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成 | 感情 | 天作之合 |
| 婚姻 | 宜結 | 複合 | 大成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不必多慮 |
錢謙益(1582-1664),字受之,號牧齋,明末清初文壇領袖。柳如是(1618-1664),本名楊愛,號影憐,秦淮八豔之首,才情卓絕。明崇祯十三年(1640年),柳如是女扮男裝拜訪錢謙益於半野堂,錢一見傾心,為其築"我聞室"居之。崇祯十四年,錢謙益以正妻之禮迎娶柳如是,違背禮制,遭時人非議,然二人情笃,唱和詩文,共建绛雲樓藏書。明亡後,錢謙益降清,柳如是勸其殉國未果。二人白首同盟,終成佳話,正所謂嘉耦曰配。
此典故喻示:嘉耦曰配,怨耦曰仇,天作之合宜結之,不必多慮自天成。
宜:速結良緣;不必多慮;珍惜嘉耦;天作之合。
忌:猶豫不決;多慮生疑;錯失良緣。
本簽為天作之合之象。嘉耦曰配,怨耦曰仇。與他(她)是否合得來,如合之,可合之,不必多考慮。是一己之命也,唯必有善果結之。
子規半夜猶啼血;
不信東風喚不回;
相思至深終不悔;
隻盼伊人歸故裡。
杜鵑啼血,半夜猶啼,不信東風喚不回。有人為君汝相思,伊人不信君之不回故裡去者。相思至深,盼君歸來,然東風已去,喚之不回,徒留啼血。
此簽相思難回之象。子規啼血,不信東風喚不回,有人相思君汝,然歸期難定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難成 | 感情 | 相思 |
| 婚姻 | 待時 | 複合 | 難回 |
| 自身 | 勞心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平平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徒勞 |
據漢揚雄《蜀王本紀》、東晉常璩《華陽國志》載:戰國時蜀王杜宇,號望帝,教民務農,開明治水。後杜宇禅位於鼈靈(開明),退隱西山。相傳杜宇死後化為杜鵑鳥,每逢春耕時節啼叫"不如歸去",啼至嘴角流血,鮮血染紅山花,即杜鵑花(映山紅)。唐白居易《琵琶行》"杜鵑啼血猿哀鳴"、李商隱《錦瑟》"望帝春心托杜鵑"皆詠此事,喻相思至深,歸期難期。
此典故喻示:子規半夜猶啼血,不信東風喚不回。相思至深,歸期難定,徒留啼血。
宜:耐心等待;守靜待時;放下執念;保重身心。
忌:強求歸來;啼血傷身;執迷不悟;徒勞無功。
本簽為相思難回之象。子規半夜猶啼血,不信東風喚不回。有人為君汝相思,伊人不信君之不回故裡去者。歸期難定,宜耐心等待,不可強求。
齊大非吾耦也;
門不當戶不對;
降格以求方為福;
高攀不如平實求。
伊人是有錢有勢之人。門不當戶不對。君汝如配之,是為降格以求,方是幸運之道。如若強攀高枝,恐難長久。降格以求,反得佳耦。
此簽降格求福之象。齊大非吾耦,門不當戶不對,降格以求,方是幸運之道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降格求 | 感情 | 平實為宜 |
| 婚姻 | 宜實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守本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平實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降格求 |
據《左傳》桓公六年載:鄭太子忽,鄭莊公之子,英俊勇武。齊僖公欲以文姜妻之,太子忽辭。人問其故,忽曰:"人各有耦,齊大,非吾耦也。《詩》雲:'自求多福。'在我而已,大國何為?"後北戎伐齊,鄭太子忽率師救齊,大敗戎師。齊侯又欲妻之,忽再辭,曰:"未助齊時辭婚,今以師婚之,是以師婚利之也,不其誣乎。"遂辭之。後文姜嫁魯桓公,終釀禍亂。太子忽雖失大國之援,然守本不攀,自成其德。
此典故喻示:齊大非吾耦,門不當戶不對,降格以求方為福,高攀不如平實求。
宜:降格以求;平實守本;自求多福;不攀高枝。
忌:門不當戶不對;強攀高枝;貪慕虛榮;自取其辱。
本簽為降格求福之象。齊大非吾耦,門不當戶不對。降格以求,方是幸運之道。高攀不如平實求,自求多福在我而已。
在幽閨自憐;
深鎖閨房獨自嗟;
男女均該出閨房;
先友後婚自當知。
深鎖在閨房之中自己憐之。男女均該走出閨房,去交往,先友後婚可也。在幽閨自憐,徒自嗟歎,不如主動交往,先為友後為婚,方得良緣。
此簽主動交往之象。在幽閨自憐,不如走出閨房,去交往,先友後婚可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主動求 | 感情 | 先友後婚 |
| 婚姻 | 宜交往 | 複合 | 主動聯繫 |
| 自身 | 出閨房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主動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勿自憐 |
據《晉書·列女傳》載:蘇蕙,字若蘭,前秦始平人,陳留令蘇道質之第三女,才情卓越。嫁秦州刺史窦滔為妻。窦滔後寵妾趙陽台,蘇蕙不悅。窦滔鎮襄陽,攜陽台同往,蘇蕙獨留長安。蘇蕙思夫,織錦為回文詩寄之,名曰《璇玑圖》,八百四十一字,縱橫反複皆成章句,詞甚凄婉。窦滔覽之,感其妙絕,乃遣陽台,迎蘇蕙至襄陽,同好之初。武則天《璇玑圖序》盛贊其才,謂之"才情之妙,超古邁今"。
此典故喻示:在幽閨自憐,不如主動表達,先友後婚可也,真情必有所應。
宜:主動交往;先友後婚;走出閨房;表達真情。
忌:深鎖閨房;獨自嗟歎;被動等待;自憐自艾。
本簽為主動交往之象。在幽閨自憐,深鎖閨房獨自嗟。男女均該走出閨房,去交往,先友後婚可也。真情主動表達,必有所應。
驚起卻回頭;
有恨無人省;
揀盡寒枝不肯栖;
寂寞沙洲冷。
汝之婚姻耶。中之者。驚起卻回頭去,有恨無人省之,無一人幫忙省顧吾。阻力太大。凍盡之寒枝上不肯栖,形成之者,其寂寞沙洲亦冷。挑剔太多而來之阻礙。如能将阻力化為助力時,方可得之也。
此簽挑剔阻礙之象。驚起卻回頭,有恨無人省,揀盡寒枝不肯栖,寂寞沙洲冷。挑剔太多,阻力太大,宜化阻力為助力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挑剔 | 感情 | 孤寂 |
| 婚姻 | 阻力 | 複合 | 難 |
| 自身 | 寂寞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阻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化阻力 |
據《漢書·外戚傳》載:班婕妤,西漢女文學家,班固祖姑。漢成帝初選入後宮,始為少使,俄而大幸,擢婕妤。班婕妤才貌雙全,常引古喻今,成帝遊後庭,欲與婕妤同辇,婕妤辭曰"古之賢君,皆有名臣在側;三代末主,乃有嬖女"。後趙飛燕姐妹入宮,班婕妤失寵,作《怨歌行》"新裂齊纨素,皎潔如霜雪。裁為合歡扇,團團似明月。出入君懷袖,動搖微風發。常恐秋節至,涼飙奪炎熱。棄捐箧笥中,恩情中道絕"以自況,退處東宮,侍奉太後。
此典故喻示:驚起卻回頭,有恨無人省。揀盡寒枝不肯栖,寂寞沙洲冷。挑剔太多,宜化阻力為助力。
宜:化阻力為助力;放下挑剔;守靜待時;自省其身。
忌:挑剔太多;孤芳自賞;恩情中道絕;自取寂寞。
本簽為挑剔阻礙之象。驚起卻回頭,有恨無人省。揀盡寒枝不肯栖,寂寞沙洲冷。挑剔太多而來之阻礙,如能化阻力為助力時,方可得之也。
再,斯可矣;
一次不成再嘗試;
千萬叵氣餒矣;
放手做必能成。
如果是這一次不能成功,再來一次嘗試,必能有成功之機會。千萬叵氣餒矣。放手做可也。再,斯可矣,言再試一次即可成功。
此簽再試必成之象。再,斯可矣,一次不成再來一次,千萬叵氣餒,放手做必能成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再試 | 感情 | 宜再求 |
| 婚姻 | 可成 | 複合 | 宜再 |
| 自身 | 勿餒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再試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放手做 |
據《史記·秦本紀》、應劭《風俗通義》載:百裡奚,宛人,少貧,遊齊周,無所得,歸。妻杜氏殺伏雌(母雞)炊飨之,勸其出遊。後百裡奚仕虞國為大夫,虞亡於晉,淪為陪臣。百裡奚逃楚,又被秦穆公以五羖羊皮贖之,相秦七年,霸西戎。其妻杜氏尋至秦國,自請為浣婦,一日堂上樂作,杜氏自言能琴,歌"百裡奚,五羊皮。憶别時,烹伏雌。炊扊扅,今日富貴忘我為"。百裡奚聞之愕然,相認,夫婦團圓。少時貧困離散,再試終得團圓。
此典故喻示:再,斯可矣。一次不成再來一次,千萬叵氣餒,放手做必能成。
宜:再試一次;放手去做;勿氣餒;堅持不懈。
忌:一次失敗即放棄;氣餒退縮;半途而廢;畏首畏尾。
本簽為再試必成之象。再,斯可矣。這一次不能成功,再來一次嘗試,必能有成功之機會。千萬叵氣餒矣,放手做可也。
茍有可觀;
皆有可樂;
匪必瑰奇假麗;
情深自可成。
亦即是指一定姻緣之完滿,端賴於深摯之愛情為基本。即可因之情深,自不緻於計較五美之合,才子貌美為要件。更不願取伊之財富,方能疼之伊人。是情深為婚姻之基礎也。
此簽情深為基之象。茍有可觀,皆有可樂,匪必瑰奇假麗,情深為婚姻之基礎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情深 | 感情 | 完滿 |
| 婚姻 | 宜結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穩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情深為基 |
據李清照《金石錄後序》載:李清照(1084-約1155),號易安居士,宋代女詞人。嫁趙明誠(1081-1129),明誠為太學生,後為金石學家。二人志同道合,酷愛金石書畫。婚後,典衣買碑文,校勘賞玩。每逢朔望,明誠太學請假,質衣取半千錢,步入相國寺,市碑文果實歸,相對展玩咀嚼。明誠編《金石錄》,清照校勘作序。二人賭書潑茶,言某事在某書某卷某頁某行,中者先飲茶,往往大笑,茶濺懷中,傳為佳話。情笃意深,不計才貌財富。
此典故喻示:茍有可觀,皆有可樂,匪必瑰奇假麗,情深為婚姻之基礎也。
宜:以情深為基;不計才貌;志同道合;珍惜良緣。
忌:計較五美之合;重財富輕情深;瑰奇假麗;徒有其表。
本簽為情深為基之象。茍有可觀,皆有可樂,匪必瑰奇假麗。一定姻緣之完滿,端賴於深摯之愛情為基本。情深為婚姻之基礎也。
天下多負人;
何必是;
另擇佳偶去;
他人或可福。
君不曾受寵。可另擇佳偶去。不必為其人傷了身心。他之人,或可為君帶來一生之幸福亦未可料。不必為之傷心。天下多負人,何必是此一人。
此簽另擇良緣之象。天下多負人,何必是,另擇佳偶去,他人或可帶來幸福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另擇 | 感情 | 放下 |
| 婚姻 | 宜另覓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勿傷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平平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不必傷心 |
據《後漢書·南匈奴傳》載:王昭君,名嫱,西漢南郡秭歸人。漢元帝時選入後宮,因不肯賄賂畫工毛延壽,被畫丑,不得召見。竟甯元年(前33年),匈奴呼韓邪單於來朝求親,昭君自請行。臨行,元帝見昭君貌美,悔之,欲留之,恐失信於匈奴,遂遣之。昭君嫁匈奴呼韓邪單於,號甯胡阏氏,生一子。呼韓邪死,複嫁其子複株累若鞮單於,生二女。昭君在匈奴五十年,漢匈和好,邊塞安甯。雖離故土,然另覓新生,為漢匈帶來和平。
此典故喻示:天下多負人,何必是。另擇佳偶去,他人或可為君帶來一生之幸福。
宜:另擇佳偶;放下執念;不傷身心;展望前路。
忌:執迷不悟;為之傷心;固守一人;自傷身心。
本簽為另擇良緣之象。天下多負人,何必是。君不曾受寵,可另擇佳偶去。他之人或可為君帶來一生之幸福,不必為之傷心。
利有攸往;
汝命即是如此;
伊若真實富者;
可以妻之嫁去。
利者可攸往。汝之命即是如此。如果伊是真實之富者,爾可以妻之。嫁去可也。利有攸往,宜行宜往,必有所得。
此簽利有攸往之象。利者可攸往,汝之命即是如此,伊若真實富者,可以妻之嫁去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宜往 | 感情 | 可成 |
| 婚姻 | 宜嫁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利 | 家宅 | 旺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攸往 |
據《後漢書·皇後紀》載:光武帝劉秀(前6-57),字文叔,南陽蔡陽人。少時聞新野陰麗華美貌,歎曰"仕宦當作執金吾,娶妻當得陰麗華"。更始元年(23年),劉秀起兵反莽,破王莽百萬大軍於昆陽,威震天下。遂娶陰麗華為妻,時劉秀二十九歲。後劉秀即帝位,建武元年(25年),立陰麗華為貴人。陰麗華性仁孝,慈仁貞淑,讓皇後位於郭聖通。建武十七年(41年),廢郭後,立陰麗華為皇後。明帝立,尊為皇太後。陰麗華伴隨劉秀一生,母儀天下。
此典故喻示:利有攸往,汝之命即是如此。伊若真實之富者,可以妻之嫁去可也。
宜:攸往必得;主動求之;嫁娶宜行;志在必得。
忌:猶豫不前;錯失良機;畏首畏尾;自甘平庸。
本簽為利有攸往之象。利者可攸往,汝之命即是如此。如果伊是真實之富者,爾可以妻之,嫁去可也。
雖有絲麻;
無棄菅蒯;
雖有姬姜;
無棄蕉萃。
君爾在多方奔走,多年辛苦之後,已得衣錦與三餐美食。唯昔時一己之布衣淡食,卻不可忘矣。運橋之後,其探杖豈可丢失耶。又更須留意者,君之身邊得千金小姐之青睐,豈可丢糟糠於不顧。伊人為君奮鬥不懈,獲得成功之大恩人耶。兩者忘之棄之,君爾之運也必開始日衰,不得不小心。
此簽不忘糟糠之象。雖有絲麻,無棄菅蒯,雖有姬姜,無棄蕉萃。得新不忘舊,方得長久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不忘舊 | 感情 | 念舊情 |
| 婚姻 | 守糟糠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慎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穩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勿忘恩 |
據《漢書·外戚傳》載:漢宣帝劉詢(前91-前49),字次卿,戾太子劉據之孫。幼遭巫蠱之禍,長於民間,娶許平君為妻。後昭帝崩,霍光迎立昌邑王劉賀,又廢之,迎立劉詢為帝。即位後,公卿議立皇後,皆心附霍光,欲立霍光女為皇後。宣帝下诏求微時故劍,群臣意悟,乃立許平君為皇後。許後後被霍光妻霍顯毒殺。宣帝不忘微時之妻,故劍情深,傳為佳話。雖有姬姜之美,無棄蕉萃之舊,正此之謂也。
此典故喻示:雖有絲麻,無棄菅蒯。雖有姬姜,無棄蕉萃。得新不忘舊,方得長久。
宜:不忘糟糠;念舊恩;得新不忘舊;珍惜良緣。
忌:喜新厭舊;忘恩負義;棄糟糠;運衰之始。
本簽為不忘糟糠之象。雖有絲麻,無棄菅蒯。雖有姬姜,無棄蕉萃。君之身邊得千金小姐之青睐,豈可丢糟糠於不顧。兩者忘之棄之,運必日衰。
以若所為;
求若所欲;
猶緣木而求魚;
徒勞無功也。
如以君爾之言也、行也,欲求達一己之所望,恐如同在緣木求魚者。易言之,爾之言行、修養兩者之間,恐不合者,可止之,不宜再進者。方法不對,徒勞無功。
此簽緣木求魚之象。以若所為,求若所欲,猶緣木而求魚,徒勞無功,宜止之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徒勞 | 感情 | 方法不對 |
| 婚姻 | 不宜 | 複合 | 難 |
| 自身 | 止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阻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可止之 |
據《漢書·外戚傳》載:漢武帝劉徹幼時,長公主嫖抱置膝上,問"欲得婦不",答"欲得"。指其女阿嬌問"阿嬌好不",笑對"若得阿嬌,當以金屋貯之"。後阿嬌為皇後,因無子且驕橫,又惑於巫蠱,被廢長門宮。阿嬌聞司馬相如善賦,奉黃金百斤求其作賦,相如為作《長門賦》,叙陳皇後被廢後獨處長門宮之悲愁,欲以感悟武帝。然武帝雖覽賦,終不複陳皇後。陳後退居長門宮,終老於此。千金買賦,終無所成,正緣木求魚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以若所為,求若所欲,猶緣木而求魚也。方法不對,徒勞無功,宜止之。
宜:及時止步;改弦更張;反省言行;修養自身。
忌:緣木求魚;執迷不悟;方法不對;徒勞無功。
本簽為緣木求魚之象。以若所為,求若所欲,猶緣木而求魚也。爾之言行、修養兩者之間恐不合者,可止之,不宜再進者。
白雲初晴;
幽鳥相逐;
一掃黴氣緣可成;
令人羨煞放手做。
以往君爾之日子是昏暗晦澀者。如今一掃所有之黴氣。白雲亦初晴。幽鳥相逐於太空中。君爾之緣也,必可成。且是令人羨慕者。放手去做可也。
此簽苦盡甘來之象。白雲初晴,幽鳥相逐,一掃黴氣,緣必可成,令人羨慕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成 | 感情 | 令人羨 |
| 婚姻 | 可成 | 複合 | 大成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放手做 |
據《元史·趙孟頫傳》載:趙孟頫(1254-1322),字子昂,元代書畫家。娶管道升(1262-1319),字仲姬,亦工書畫,善墨竹蘭梅。二人志同道合,琴瑟和鳴。一日趙孟頫欲納妾,作詩試探"我為學士,爾做夫人。豈不聞陶學士有桃葉、桃根,蘇學士有朝雲、暮雲。我便多娶幾個吳姬越女,無過分也"。管道升作《我侬詞》答之"你侬我侬,忒煞情多。情多處,熱似火。把一塊泥,撚一個你,塑一個我。将咱兩個,一齊打破,用水調和,再撚一個你,再塑一個我。我泥中有你,你泥中有我。我與你,生同一個衾,死同一個椁"。趙孟頫閱後大笑,遂不納妾。二人白首偕老。
此典故喻示:白雲初晴,幽鳥相逐。一掃黴氣,緣必可成,令人羨煞。
宜:放手去做;珍惜良緣;情深意笃;一掃黴氣。
忌:猶豫不決;昏暗晦澀;錯失良機;自甘消沉。
本簽為苦盡甘來之象。白雲初晴,幽鳥相逐。以往日子昏暗晦澀,如今一掃所有之黴氣。君爾之緣也必可成,且是令人羨慕者,放手去做可也。
恨相見晚也;
伊人可愛可許生;
惟探望下已身主;
豈有辦法可取也。
眼前之伊人,令人可愛,可許吾生,予我身。惟探望之下,伊人已身有主,豈有辦法可取也。恨相見晚,伊人已有歸屬,宜放下。
此簽相見恨晚之象。恨相見晚也,伊人可愛,然已身有主,豈有辦法可取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恨晚 | 感情 | 相見恨晚 |
| 婚姻 | 難 | 複合 | 難 |
| 自身 | 放下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平平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已身有主 |
據宋周密《齊東野語》、陳鹄《耆舊續聞》載:陸遊(1125-1210),字務觀,號放翁,南宋詩人。娶唐婉,字蕙仙,伉俪相得。然陸母不喜唐婉,強令休之。陸遊另娶王氏,唐婉改嫁趙士程。十餘年後,陸遊春遊沈園,與唐婉相遇。唐婉遣緻酒肴,陸遊怅然久之,題《钗頭鳳》於園壁"紅酥手,黃縢酒,滿城春色宮牆柳。東風惡,歡情薄。一懷愁緒,幾年離索。錯、錯、錯"。唐婉見之,亦和一首,不久抑郁而終。陸遊至老猶念沈園,八十餘歲尚賦詩憶之。
此典故喻示:恨相見晚也。眼前伊人可愛,然已身有主,豈有辦法可取也。
宜:放下執念;另覓良緣;珍惜眼前;不奪人妻。
忌:執迷不悟;強求已主之人;自傷身心;錯失良機。
本簽為相見恨晚之象。恨相見晚也。眼前之伊人令人可愛,可許吾生。惟探望之下,伊人已身有主,豈有辦法可取也。
偷香竊玉上用心;
又不曾得甚;
自從海棠開;
想到如今空。
君爾耶,在與伊人之間,隻為偷香、竊玉之上用心。取去玉,偷其香是己,不為愛情而行。易言之男歡女愛,如此之結合,時之過憋,将同床異夢者。爰之,一己與人之結合耶,必須以愛為基礎,方有幸福可言。千萬不能以美、富為基礎。青春一去不複返,時間是公平的,失去了回不來,千萬别拿自己青春開玩笑。單身者不可存僥幸,要留好名聲、給人探聽。
此簽偷香竊玉之象。隻為偷香竊玉用心,不為愛情而行,同床異夢,宜以愛為基礎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不宜 | 感情 | 同床異夢 |
| 婚姻 | 不宜 | 複合 | 難 |
| 自身 | 留名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阻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以愛為基 |
據唐元稹《莺莺傳》(又名《會真記》)載:張生遊蒲州,寓普救寺。遇崔莺莺,莺莺母鄭氏攜莺莺寄居寺中。適逢兵亂,張生托人保護崔氏一家。鄭氏設宴答謝,命莺莺出見。張生驚其美,求通殷勤。莺莺初拒,後從。二人私會月餘,張生赴京應試,遂棄之。後莺莺賦詩寄情,張生不複答。張生對友人曰"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,不妖其身,必妖於人",遂棄之。後莺莺嫁人,張生别娶。張生過莺莺所居,求見,莺莺賦詩拒之,終身不見。元稹此作被視為始亂終棄之典型。
此典故喻示:偷香竊玉上用心,又不曾得甚。必須以愛為基礎,方有幸福可言。
宜:以愛為基礎;留好名聲;珍惜青春;不存僥幸。
忌:偷香竊玉;同床異夢;以美富為基;拿青春開玩笑。
本簽為偷香竊玉之象。隻為偷香、竊玉之上用心,不為愛情而行。一己與人之結合必須以愛為基礎,方有幸福可言。千萬别拿自己青春開玩笑。
忘足履之適也;
忘腰帶之適也;
伊人為我適如此;
良緣速求合之。
忘了足,伊人為我記之,如一雙鞋可適君汝之足也。忘一己之腰,伊人又為帶來帶,又適人。如此之良緣,爾有何言拒之。必須速求之,合之。
此簽良緣天成之象。忘足履適,忘腰帶適,伊人為我適如此,良緣速求合之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速求 | 感情 | 相適 |
| 婚姻 | 宜合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勿拒 |
據《後漢書·梁鴻傳》載:梁鴻,字伯鸾,扶風平陵人,東漢隱士。同縣孟家有女孟光,貌丑而黑,力能舉石臼,年三十未嫁。孟父曰"欲得賢婿如梁伯鸾者"。梁鴻聞之,遂聘娶之。孟光盛飾入門,七日而鴻不答。孟光乃更布衣椎髻,操作而前。鴻大喜曰"此真梁鴻妻也"。二人入霸陵山中,以耕織為業,詠詩書彈琴以自娛。後適吳,為人賃舂。每歸,孟光為具食,舉案齊眉,不敢仰視。鄰裡稱之曰"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,非凡人也"。二人相敬如賓,傳為千古佳話。
此典故喻示:忘足履之適也,忘腰帶之適也。伊人為我適如此,良緣速求合之。
宜:速求良緣;相敬如賓;舉案齊眉;珍惜相適。
忌:拒良緣;斤斤計較;相敬不足;錯失良機。
本簽為良緣天成之象。忘足,履之適也。忘腰,帶之適也。伊人為我適如此,有何言拒之,必須速求之,合之。
标有梅其實七兮;
求我庶士;
迨其吉兮至;
何必着急莫計較小氣。
标有梅,但其實隻有七分者。求我之庶士也,迨其吉之至可也。何必為之着急,急則不成。又在人之來往上,千萬叵做斤斤計較也。為人太小氣之時,将受之遠之,不可不改也。
此簽待時吉至之象。标有梅,求我庶士,迨其吉兮,何必着急,不可小氣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待時 | 感情 | 勿急 |
| 婚姻 | 可成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勿小氣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迨其吉 |
據《世說新語·雅量》載:郗太傅(郗鑒)在京口,遣門生與王丞相(王導)書,求女婿。丞相語郗信"君往東廂,任意選之"。門生歸,謂郗曰"王家諸郎,亦皆可嘉,聞來覓婿,鹹自矜持。唯有一郎,在東床上坦腹卧,如不聞"。郗公雲"正此好"。訪之,乃是逸少(王羲之),因嫁女與焉。王羲之不急不矜,坦腹東床,神色自若,遂得佳偶。正所謂迨其吉兮,何必着急。
此典故喻示:标有梅其實七兮,求我庶士,迨其吉兮。何必着急,不可小氣。
宜:迨其吉至;勿急勿矜;大方待人;坦腹自若。
忌:急則不成;斤斤計較;小氣招厭;矜持失機。
本簽為待時吉至之象。标有梅其實七兮,求我庶士,迨其吉兮。何必着急,急則不成。千萬叵做斤斤計較,為人小氣将受人遠之。
欲速則不達;
見小利大事不成;
宜見輕重與緩急;
見小利易忘其義。
欲速之不達,顧名思議。一人之辦事也,宜見其輕重緩急為之。為理一事,急於功者必敗者。不過,亦不能拖延久矣。一面也,不可見小利則趨之,見小利易忘其義,受人厭棄之後,一切皆休矣,不可不知也。
此簽欲速不達之象。欲速則不達,見小利則大事不成,宜見輕重緩急,不可見小利忘義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勿急 | 感情 | 宜緩 |
| 婚姻 | 待時 | 複合 | 難 |
| 自身 | 慎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勿急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勿見小利 |
據南朝徐陵《玉台新詠·古詩為焦仲卿妻作》載:漢末建安中,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蘭芝,十三能織素,十四學裁衣,十五彈箜篌,十六誦詩書。十七為仲卿妻,二人情笃。然焦母不喜蘭芝,遣歸之。仲卿誓"不久當歸還,還必相迎取"。蘭芝歸家,兄長逼其改嫁太守之子。蘭芝"舉身赴清池",仲卿"自挂東南枝"。二人合葬,東西植松柏,左右種梧桐,枝枝相覆蓋,葉葉相交通。急於遣歸、急於改嫁,終釀悲劇,正欲速不達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欲速則不達,見小利則大事不成。宜見輕重緩急,不可見小利忘義。
宜:見輕重緩急;勿急勿拖;重義輕利;穩紮穩打。
忌:欲速不達;見小利忘義;急於求成;受人厭棄。
本簽為欲速不達之象。欲速則不達,見小利則大事不成。宜見其輕重緩急為之,不可見小利則趨之,見小利易忘其義。
更灑遍客舍青青;
千縷柳色新;
春雨洗得好幹淨;
可喜之時已來到。
更灑遍,即是表明春雨不得。客舍青青,客舍爾之住處,青青也,洗得好幹淨。春雨來耶,千縷柳色新,岸邊之楊柳亦條條着上新綠衣。春景已經呈現汝之眼前,爾已經可喜之時來到。
此簽春景可喜之象。更灑遍客舍青青,千縷柳色新,春景呈現,可喜之時已來到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可喜 | 感情 | 新春 |
| 婚姻 | 宜成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春景至 |
據唐許堯佐《柳氏傳》載:韓翃,字君平,唐代詩人,大曆十才子之一。與李生善,李生有姬柳氏,豔絕一時。李生以柳氏妻韓翃,并資以財。後安史之亂起,柳氏為蕃将沙吒利所奪。韓翃寄詩"章台柳,章台柳,昔日青青今在否?縱使長條似舊垂,也應攀折他人手"。柳氏答詩"楊柳枝,芳菲節,可恨年年贈離别。一葉隨風忽報秋,縱使君來豈堪折"。後虞候許俊仗義奪回柳氏,重歸韓翃。亂後重逢,如春景再現,可喜之時來到。
此典故喻示:更灑遍客舍青青,千縷柳色新。春景呈現,可喜之時已來到。
宜:珍惜春景;把握可喜;順勢而行;珍惜重逢。
忌:錯失良機;自甘消沉;猶豫不決;不識春景。
本簽為春景可喜之象。更灑遍客舍青青,千縷柳色新。春景已經呈現汝之眼前,爾已經可喜之時來到。
悲莫悲兮生别離;
樂莫樂兮新相知;
悲已去樂在眼前;
順境已至勿擔心。
悲莫悲兮,雖是令人悲哀者,亦不必悲。生而必須别離之苦痛事,君汝已經嘗過苦頭矣。唯樂莫樂兮,快樂之事,令人鼓起勇氣之事,已在眼前。悲已去,樂在眼前,不必再擔心者耶。順境者已至。
此簽悲去樂來之象。悲莫悲兮生别離,樂莫樂兮新相知。悲已去,樂在眼前,順境已至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新相知 | 感情 | 樂在眼前 |
| 婚姻 | 宜成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順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順境至 |
據《玉台新詠》載:秦嘉,字士會,東漢隴西人,為郡上計掾。妻徐淑,聰慧能文。秦嘉赴洛陽,妻徐淑病歸母家,不得面别。秦嘉寄詩贈禮,作《贈婦詩》三首,又贈明鏡、寶钗、好香、素琴。徐淑答詩《答夫秦嘉詩》及《報秦嘉書》,情深意切。詩曰"悠悠兮離别,無因兮叙懷。瞻望兮踴躍,伫立兮徘徊"。二人詩書往來,傳為佳話。生别離之悲,化為新相知之樂,正此簽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悲莫悲兮生别離,樂莫樂兮新相知。悲已去,樂在眼前,順境已至。
宜:珍惜新相知;鼓起勇氣;不必擔心;把握順境。
忌:沉湎悲離;錯失新知;畏首畏尾;自甘消沉。
本簽為悲去樂來之象。悲莫悲兮生别離,樂莫樂兮新相知。生而必須别離之苦痛事君汝已經嘗過苦頭矣。悲已去,樂在眼前,順境者已至。
經之營之;
不日成之;
日日下注功夫;
必有大成時。
日日下注功夫,勤勞扶之,必有大成之時。姻緣如此。如果汝對伊人有信心,願許身,允者一切者,可千方百計接近去,必有大成之時。信之可行也。
此簽勤勞必成之象。經之營之,不日成之,日日下注功夫,必有大成之時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成 | 感情 | 勤勞 |
| 婚姻 | 可成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勤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大成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信之可行 |
據《三國志·蜀書·諸葛亮傳》裴松之注引《襄陽記》載:黃承彥,沔南名士,謂諸葛亮曰"聞君擇婦,身有丑女,黃頭黑色,而才堪相配"。諸葛亮許,即載送之。時人以為笑樂,鄉裡為之諺曰"莫作孔明擇婦,正得阿承丑女"。諸葛亮不重外貌,重其才德。黃月英才學過人,相傳發明木牛流馬、連弩等機巧。諸葛亮輔佐劉備,成三分天下之大業,與黃月英相敬如賓,傳為佳話。經之營之,不日成之,正此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經之營之,不日成之。日日下注功夫,勤勞扶之,必有大成之時。
宜:勤勞經營;重才輕貌;千方百計;把握信心。
忌:畏難退縮;重外貌輕才德;半途而廢;錯失良機。
本簽為勤勞必成之象。經之營之,不日成之。日日下注功夫,勤勞扶之,必有大成之時。信之可行也。
行去耶;
前朱雀後玄武;
左青龍右白虎;
慎謀能斷宜擇之。
左方見了青龍,右手方卻又見了白虎在。可知傾慕爾之才華美貌而來之者多。為此,君亦舉棋不定,何君為終生伴侶。而受感。在此時,汝可暫時避之,於甯靜之環境為下,作慎謀能斷,以衡量妥貼之後為之。
此簽傾慕者多之象。前朱雀後玄武,左青龍右白虎,傾慕者多,宜暫避甯靜,慎謀能斷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慎擇 | 感情 | 傾慕者多 |
| 婚姻 | 慎謀 | 複合 | 宜慎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暫避甯靜 |
據漢劉向《列仙傳》載:蕭史者,秦穆公時人,善吹箫,能緻孔雀白鶴於庭。穆公有女字弄玉,好之,穆公以弄玉妻焉。蕭史教弄玉吹箫,作鳳鳴。居數年,吹似鳳聲,鳳凰來止其屋。穆公為築鳳台,夫婦止其上。一日,蕭史乘龍,弄玉跨鳳,升仙而去。秦人作鳳女祠於雍宮。四方神獸護佑,龍鳳呈祥,正此簽前朱雀後玄武、左青龍右白虎之象。
此典故喻示:前朱雀後玄武,左青龍右白虎。傾慕者多,宜暫避甯靜,慎謀能斷。
宜:暫避甯靜;慎謀能斷;衡量妥貼;擇定良緣。
忌:舉棋不定;輕率決定;受感迷惑;錯失良機。
本簽為傾慕者多之象。前朱雀而後玄武,左青龍而右白虎。傾慕爾之才華美貌而來之者多,君亦舉棋不定。宜暫避甯靜,作慎謀能斷,以衡量妥貼之後為之。
姑舍是;
目下不宜合之;
如勇士之斷指;
斷然放棄免是非。
目下之際遇而言,不宜合之。如勇士之斷指,斷然放棄之。否則惹是非,無利幸可圖矣。姑舍是,斷然放棄,方為明智。
此簽斷然放棄之象。姑舍是,目下不宜合之,如勇士斷指,斷然放棄免是非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舍之 | 感情 | 不宜 |
| 婚姻 | 不宜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斷然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阻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免是非 |
據《漢書·外戚傳》載:李夫人,中山人,倡家女也,妙麗善舞,漢武帝寵之。早病,帝臨視之,李夫人蒙被謝曰"妾久寝病,形貌毀壞,不可以見帝。願以王及兄弟為托"。帝欲見之,夫人遂轉鄉歔欷,不複言。帝不悅而起。夫人姊妹問之,夫人曰"所以不欲見帝者,乃以托兄弟也。夫以色事人者,色衰而愛弛,愛弛則恩絕。上所以攣攣顧念我者,乃以平生容貌也。今見我顔色毀壞,必畏惡吐棄我,尚肯追思憫錄其兄弟哉"。李夫人早卒,帝果追思之,厚待其兄弟。斷然拒見,反得長久恩念。
此典故喻示:姑舍是。目下不宜合之,如勇士之斷指,斷然放棄之,否則惹是非。
宜:斷然放棄;勇士斷指;免惹是非;明智抉擇。
忌:勉強合之;拖泥帶水;惹是生非;無利可圖。
本簽為斷然放棄之象。姑舍是。目下之際遇而言,不宜合之。如勇士之斷指,斷然放棄之,否則惹是非,無利幸可圖矣。
勸君莫惜金縷衣;
勸君惜取少年時;
花開堪折直須折;
莫待無花空折枝。
君爾。目下之情形而言,千萬不可惜金縷衣,但宜惜君之少年時也。少年時光易逝,豈可讓其去耶。可知君必須把握住機會,不宜放之。花可摘時則摘之,到無花之時,折空枝何之於益乎。為時必須及時,莫惜金縷衣。惟必須惜之十八少年時,是人生之黃金時代。如無把握時機之時,猶如花開之後折空枝者也,宜惜之。
此簽及時把握之象。勸君惜取少年時,花開堪折直須折,莫待無花空折枝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及時 | 感情 | 把握 |
| 婚姻 | 宜成 | 複合 | 宜及時 |
| 自身 | 惜時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把握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莫待空枝 |
據唐孟棨《本事詩·情感》載:崔護,字殷功,博陵人,舉進士下第。清明日獨遊都城南,遇一莊園,叩門久之,有女子自門隙問之。崔護以言挑之,女子設座具茶。崔護辭去,女子送至門,似有情。明年清明,崔護忽思之,徑往尋之,門牆如故,而門鎖無人。崔護題詩左扉曰"去年今日此門中,人面桃花相映紅。人面不知何處去,桃花依舊笑春風"。後數日複往,聞哭聲,老父出曰"君非崔護耶?吾女自見君,恍忽若有所失。及見題詩,入門而病,遂絕"。崔護入哭,女子複生,遂嫁崔護。花開堪折直須折,正此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勸君惜取少年時。花開堪折直須折,莫待無花空折枝。
宜:及時把握;惜取少年;花開即折;莫失良機。
忌:錯失良機;虛度少年;待無花折枝;追悔莫及。
本簽為及時把握之象。勸君莫惜金縷衣,勸君惜取少年時。花開堪折直須折,莫待無花空折枝。把握住機會,不宜放之。
得其所哉;
得其所哉;
逢際遇毫不猶豫;
決定取之可也。
得其所,亦即是贊頌君爾之婚姻,得其所在也。逢此非常際遇之時,君汝可毫不猶豫,決定取之可也。躊躇即失之東隅,但不能收之桑榆者。
此簽得其所哉之象。得其所哉,得其所哉,逢際遇毫不猶豫,決定取之可也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成 | 感情 | 得其所 |
| 婚姻 | 宜決 | 複合 | 大成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毫不猶豫 |
據《史記·越王勾踐世家》載:範蠡事越王勾踐,苦身戮力,與勾踐深謀二十餘年,竟滅吳,報會稽之恥。範蠡以為大名之下,難以久居,且勾踐為人可與同患,難與處安,乃乘扁舟浮於江湖,變名易姓,適齊為鸱夷子皮,之陶為朱公。治産積居,十九年之中三緻千金,再分散與貧交疏昆弟。後世傳言範蠡攜西施泛舟五湖,不知所終。範蠡功成身退,得其所哉,傳為千古佳話。明梁辰魚《浣紗記》演其事,遂廣傳於世。
此典故喻示:得其所哉,得其所哉。逢此非常際遇之時,君汝可毫不猶豫,決定取之可也。
宜:毫不猶豫;決定取之;把握際遇;速決良緣。
忌:躊躇不決;錯失東隅;追悔莫及;失之交臂。
本簽為得其所哉之象。得其所哉,得其所哉。逢此非常際遇之時,君汝可毫不猶豫,決定取之可也。躊躇即失之東隅,但不能收之桑榆者。
河漢清且淺;
相去複幾許;
盈盈一水間;
脈脈不得語。
楚漢之界,又清又淺之一條河所隔。去對岸之地,複幾許,應是地是去耶,不是困難之事耶。又如一盈盈之一水之間,無法說出一語者。可知目下君爾之運也。就婚姻而言,為環境所阻,暫難望及者。或者因學業、或事業,目前無可成之望。耐心等待可也。
此簽環境所阻之象。河漢清且淺,盈盈一水間,脈脈不得語,為環境所阻,耐心等待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暫阻 | 感情 | 不得語 |
| 婚姻 | 待時 | 複合 | 難 |
| 自身 | 耐心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阻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耐心等待 |
據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載:項王軍壁垓下,兵少食盡,漢軍及諸侯兵圍之數重。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,項王乃大驚曰"漢皆已得楚乎?是何楚人之多也"。項王則夜起,飲帳中。有美人名虞,常幸從;駿馬名骓,常騎之。於是項王乃悲歌慷慨,自為詩曰"力拔山兮氣蓋世,時不利兮骓不逝。骓不逝兮可奈何,虞兮虞兮奈若何"。歌數阕,美人和之。項王泣數行下,左右皆泣,莫能仰視。虞姬自刎而死,項王遂别。盈盈一水間,脈脈不得語,正此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河漢清且淺,相去複幾許。盈盈一水間,脈脈不得語。為環境所阻,耐心等待。
宜:耐心等待;守靜待時;專注學業事業;不強求。
忌:強求跨越;急躁冒進;自傷身心;不識時務。
本簽為環境所阻之象。河漢清且淺,相去複幾許。盈盈一水間,脈脈不得語。就婚姻而言,為環境所阻,暫難望及,耐心等待可也。
便如鳳去秦樓;
雲斂巫山;
伊人去矣不宜合;
宜另擇佳偶去。
鳳去秦樓耶,表明伊人去矣。巫山之雲亦斂欤,可知意中之人走了。是表白兩人不宜結合耶。一切之事,婚姻亦如此斷矣。不宜餒志,宜另擇佳偶去。
此簽伊人已去之象。鳳去秦樓,雲斂巫山,伊人去矣,宜另擇佳偶去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另擇 | 感情 | 伊人去 |
| 婚姻 | 不宜 | 複合 | 難 |
| 自身 | 勿餒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阻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另擇佳偶 |
據《晉書·石崇傳》載:石崇,字季倫,渤海南皮人,晉代富豪。有愛妾綠珠,美而豔,善吹笛。孫秀使人求之,石崇不許。孫秀怒,勸趙王司馬倫誅石崇。使者至,石崇謂綠珠曰"我今為爾得罪"。綠珠泣曰"當效死於官前"。遂自投於樓下而死。石崇亦被殺於東市。綠珠墜樓,鳳去秦樓,伊人已去,再也難回。杜牧《金谷園》詩曰"繁華事散逐香塵,流水無情草自春。日暮東風怨啼鳥,落花猶似墜樓人",即詠此事。
此典故喻示:鳳去秦樓,雲斂巫山。伊人去矣,不宜結合,宜另擇佳偶去。
宜:另擇佳偶;不餒其志;放下執念;展望前路。
忌:執迷不悟;自餒其志;強求已去之人;追悔莫及。
本簽為伊人已去之象。便如鳳去秦樓,雲斂巫山。意中之人走了,兩人不宜結合。婚姻亦如此斷矣,不宜餒志,宜另擇佳偶去。
是非吾所謂情也;
無挫折非情也;
真摯友誼經考驗;
何必為情苦惱。
人生之旅途上,是是非非,自所難免。爰之,世人之愛情複是如此。如果無挫折,不是愛情也。友誼又是如此。既然如此,何必為友情、愛情而苦惱。如是沒有風浪之友誼,是不堪一擊者。真摯之友誼,即是能經得起考驗者,不外乎要人看出廬山真面目者。
此簽經起考驗之象。是非吾所謂情也,無挫折非情也,真摯之情經得起考驗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經考驗 | 感情 | 真摯 |
| 婚姻 | 宜守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勿惱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穩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經考驗 |
據《後漢書·列女傳》載:鮑宣妻桓氏,字少君。鮑宣就桓氏之父求學,桓父奇其清苦,故以女妻之,裝送資賄甚盛。鮑宣不悅,謂妻曰"少君生富驕,習美飾,而吾實貧賤,不敢當禮"。少君曰"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,故使賤妾侍執巾栉。既奉承君子,唯命是從"。乃悉歸侍禦服飾,更著短布裳,與鮑宣共挽鹿車歸鄉裡。拜姑畢,提甕出汲,修行婦道,鄉邦稱之。鮑宣後官至司隸校尉。少君棄富貴從貧賤,經得起考驗,真摯之情,傳為佳話。
此典故喻示:是非吾所謂情也。如果無挫折,不是愛情也。真摯之情,能經得起考驗。
宜:經起考驗;真摯待人;不必苦惱;看清真面目。
忌:畏懼挫折;不堪一擊;自尋苦惱;不識真情。
本簽為經起考驗之象。是非吾所謂情也。如果無挫折,不是愛情也。真摯之友誼、愛情即是能經得起考驗者。
蔔以決疑;
不疑何蔔;
該由己衡量一切;
毅然決定則可行。
一人之心事,如有疑問,無法決定之時,自向神靈問卜。依神示之無疑。反之,如無疑何必問神蔔之。爰之,大部份之事,由此可知。不管何種問題,該由己衡量一切情況,毅然決定則可行之。信仰可也,唯決定之權在於君。
此簽毅然決斷之象。蔔以決疑,不疑何蔔,該由己衡量一切,毅然決定則可行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自決 | 感情 | 毅然 |
| 婚姻 | 自決 | 複合 | 自決 |
| 自身 | 決斷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自決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決定在君 |
據《史記·扁鵲倉公列傳》載:淳於意,臨淄人,西漢名醫,為人所告,當刑。有五女,無男,意怒罵曰"生子不生男,緩急無可使者"。少女缇萦傷父之言,乃隨父至長安,上書曰"妾父為吏,齊中皆稱其廉平,今坐法當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複生,而刑者不可複屬,雖欲改過自新,其道亡由也。妾願沒入為官婢,以贖父刑罪,使得自新"。漢文帝悲憐其意,為除肉刑。缇萦毅然決斷,不疑而行,救父改法,傳為千古佳話。
此典故喻示:蔔以決疑,不疑何蔔。該由己衡量一切情況,毅然決定則可行之。
宜:自決決斷;衡量一切;毅然行之;不疑不蔔。
忌:猶豫不決;依賴神蔔;無主見;錯失良機。
本簽為毅然決斷之象。蔔以決疑,不疑何蔔。不管何種問題,該由己衡量一切情況,毅然決定則可行之。信仰可也,唯決定之權在於君。
兩情若是長久時;
又豈在朝朝暮暮;
遠行之人終有歸;
何必朝暮計。
兩人之情,可指友情愛情者。就友情而言,不知不覺疏遠了。情人也去遠,心情納悶,精神為之不振,情緒低落。唯如此之情況是一時之事。遠行之朋友、情人,到時候必有回來之時。伊等之回來,低落之情緒亦又複活,精神也為此大振。何必朝暮計?
此簽兩情長久之象。兩情若是長久時,又豈在朝朝暮暮,遠行之人終有歸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長久 | 感情 | 不必朝暮 |
| 婚姻 | 可成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何必朝暮 |
據《蘇轼文集》載:蘇轼(1037-1101),字子瞻,號東坡居士,眉州眉山人。妻王弗(1039-1065),眉州青神人,嫁蘇轼時年十六。王弗聰慧沉靜,常伴蘇轼讀書,蘇轼有所遺忘,王弗辄記之。蘇轼與客言,王弗常屏後聽之,勸蘇轼遠小人。治平二年(1065年),王弗卒,年二十七。十年後,蘇轼任密州知州,夢遇王弗,作《江城子·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記夢》"十年生死兩茫茫,不思量,自難忘。千裡孤墳,無處話凄涼。縱使相逢應不識,塵滿面,鬓如霜。夜來幽夢忽還鄉,小軒窗,正梳妝。相顧無言,惟有淚千行。料得年年腸斷處,明月夜,短松岡"。兩情長久,不必朝暮。
此典故喻示:兩情若是長久時,又豈在朝朝暮暮。遠行之人終有歸,何必朝暮計。
宜:兩情長久;不必朝暮;珍惜真情;耐心等待。
忌:拘泥朝暮;情緒低落;精神不振;不識長久。
本簽為兩情長久之象。兩情若是長久時,又豈在朝朝暮暮。遠行之朋友、情人必有回來之時,何必朝暮計。
你往事已沉;
我隻言自今;
昨日死今日生;
新之決定必大成。
汝之往事,該全忘卻之,不是可以回味者。古人示之曰:昨日死,今日生。昨日之事全去之後,今日起,得以新之決定行之。已往不追,今日者再以新之決定作之,必有大成之時。
此簽重新開始之象。你往事已沉,我隻言自今,昨日死今日生,新之決定必大成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重新 | 感情 | 言自今 |
| 婚姻 | 可成 | 複合 | 不追 |
| 自身 | 新生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大成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已往不追 |
據《宋史·後妃傳》載:章獻明肅劉皇後(968-1033),益州華陽人。家世寒微,幼孤,嫁蜀地銀匠龔美。後龔美攜劉娥入京師謀生。劉娥後入襄王府,為襄王趙恒(後為宋真宗)所寵。真宗即位,入宮為美人,進修儀、德妃。景德元年(1004年),冊為皇後。劉娥通曉書史,聞朝廷事,記其本末。真宗朝政務多所參決。真宗崩,仁宗即位,尊為皇太後,臨朝稱制十一年,史稱"有呂武之才,無呂武之惡"。往事已沉,我隻言自今,正此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你往事已沉,我隻言自今。昨日死今日生,已往不追,新之決定必大成。
宜:忘卻往事;昨日死今日生;新之決定;重新開始。
忌:回味往事;追悔舊事;故步自封;不識新生。
本簽為重新開始之象。你往事已沉,我隻言自今。昨日死,今日生。昨日之事全去之後,今日起,得以新之決定行之,必有大成之時。
明明如月;
何時可掇;
水中撈月徒枉然;
腳踏實地自有成。
見水中之月,明知是皎潔之明月。於水中欲掇之,豈有可拾掇之時。伊是形影,何以費了心機亦枉然。一人之財運可托於彩券乎。成功與否,是命運乎。總之,為了一己之前途,必須确定自己之行也。腳踏實地,實事求是,自有大成之時。不宜托於命運也。确保之,必有大成之時。千萬叵幻想之。
此簽腳踏實地之象。明明如月,何時可掇,水中撈月徒枉然,腳踏實地自有成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務實 | 感情 | 勿幻想 |
| 婚姻 | 腳踏實地 | 複合 | 難 |
| 自身 | 實事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務實 | 財運 | 勿托命運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勿幻想 |
據《漢書·外戚傳》載:趙飛燕,本長安宮人,初屬陽阿公主家,學歌舞,號曰飛燕。漢成帝微行過陽阿公主家,見飛燕而悅之,召入宮,大幸。有女弟複召入,俱為倢伃,貴傾後宮。許後廢,立飛燕為皇後,其妹為昭儀。成帝崩,民間歸罪昭儀,昭儀自殺。哀帝立,尊飛燕為皇太後。哀帝崩,王莽白太後廢飛燕為庶人,飛燕自殺。飛燕雖貴傾後宮,終以自殺收場,正如水中撈月,徒勞無功。
此典故喻示:明明如月,何時可掇。水中撈月徒枉然,腳踏實地自有大成之時。
宜:腳踏實地;實事求是;确定己行;不托命運。
忌:水中撈月;幻想命運;徒勞無功;不務實際。
本簽為腳踏實地之象。明明如月,何時可掇。水中之月欲掇之,豈有可拾掇之時。必須确定自己之行,腳踏實地,實事求是,自有大成之時。
而浮生若夢;
為歡幾何;
認其可行斷然行;
及時行樂也該行。
而浮生若夢,為歡幾何。人生之於人耶,是浮生若夢。人生五十,時至今日,人生古稀是人生之始。在轉瞬間即可逝取之歲月中,人生歡樂幾多。唯人生之旅程上,不宜有太多之顧慮。認其可行者斷然行之。快樂之事亦可及時行之。不必将人生看得太認真。及時行樂也該行之。如今之休閑觀。
此簽及時行樂之象。而浮生若夢,為歡幾何,認其可行斷然行,及時行樂也該行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及時 | 感情 | 行樂 |
| 婚姻 | 宜行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斷然行 | 財運 | 漸佳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及時行樂 |
據《舊唐書·白居易傳》載:白居易(772-846),字樂天,號香山居士,唐代大詩人。幼聰慧,勤於學。貞元十六年(800年)登進士第。早年與湘靈相戀,因母命未娶,後娶楊氏。白居易晚年退居洛陽履道裡,疏沼種樹,構石香山,鑿八節灘,與僧如滿結香火社,自稱香山居士。家姬樊素善歌,小蠻善舞,白居易詩曰"櫻桃樊素口,楊柳小蠻腰"。晚年縱情詩酒,及時行樂。其《琵琶行》《長恨歌》皆傳世名篇。浮生若夢,為歡幾何,正此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而浮生若夢,為歡幾何。認其可行者斷然行之,及時行樂也該行之。
宜:及時行樂;斷然行之;不必太認真;認其可行。
忌:顧慮太多;看得太認真;錯失歡樂;故步自封。
本簽為及時行樂之象。而浮生若夢,為歡幾何。在轉瞬間即可逝取之歲月中,人生歡樂幾多。認其可行者斷然行之,及時行樂也該行之。
巧言令色;
鮮矣仁;
口蜜藏劍須留心;
嘴太甜者心小心。
因人曰巧言令色者,最易解之句為藏裡藏刀。一己為了達成目的,為君不惜捧紅,到頭也取得利而後止。如今世之糖衣錠。爰之必須留心其毒計,以免上當。婚姻同之。如是伊人口蜜也藏劍。此可知嘴太甜者心小心之,不為其所動。
此簽口蜜藏劍之象。巧言令色,鮮矣仁,口蜜藏劍須留心,嘴太甜者心小心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留心 | 感情 | 勿輕信 |
| 婚姻 | 慎擇 | 複合 | 不宜 |
| 自身 | 慎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慎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不為其動 |
據《史記·周本紀》載:褒姒,周幽王寵妃,貌美而不好笑。周幽王欲其笑,乃舉烽火,諸侯悉至,至而無寇,褒姒乃大笑。幽王悅之,數舉烽火,諸侯益不至。幽王廢申後及太子宜臼,以褒姒為後,伯服為太子。申侯怒,與缯、西夷犬戎攻幽王。幽王舉烽火征兵,諸侯益不至,遂殺幽王骊山下,虜褒姒,盡取周賂。西周遂亡。褒姒巧言令色,惑亂幽王,終緻亡國,正口蜜藏劍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巧言令色,鮮矣仁。口蜜藏劍須留心,嘴太甜者心小心之。
宜:留心毒計;慎擇良人;不為其動;看清真面目。
忌:輕信巧言;嘴甜心迷;上當受騙;不識藏刀。
本簽為口蜜藏劍之象。巧言令色,鮮矣仁。口蜜也藏劍,嘴太甜者心小心之,不為其所動。
螽斯羽薨薨兮;
宜爾子孫;
繩繩兮綿延不斷;
可欣可賀珍惜之。
螽斯之羽耶,展翅飛翔於空中也。薨薨作聲,發音哄耶,非常舒適、順暢之意耶。宜爾子孫,繩繩兮,亦即是際逢非常之際遇時,君爾将有繩繩兮,綿延不斷者耶。可欣可賀之家運也,珍惜之。
此簽子孫綿延之象。螽斯羽薨薨兮,宜爾子孫繩繩兮,綿延不斷,可欣可賀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成 | 感情 | 順暢 |
| 婚姻 | 宜結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旺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子孫綿延 |
據《宋史·窦儀傳》載:窦禹鈞,五代後周漁陽人,居燕山,故又稱窦燕山。禹鈞積德行善,建書院四十間,聚書數千卷,延聘名儒教授寒士。禹鈞有儀、俨、侃、偁、僖五子,皆登進士第,時號"窦氏五龍"。馮道贈詩曰"燕山窦十郎,教子有義方。靈椿一株老,丹桂五枝芳"。《三字經》"窦燕山,有義方。教五子,名俱揚"即詠此事。禹鈞本人官至右谏議大夫,五子皆顯貴,子孫綿延,家運昌隆,正螽斯羽薨薨、宜爾子孫繩繩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螽斯羽薨薨兮,宜爾子孫繩繩兮。際逢非常際遇,君爾将有綿延不斷者,可欣可賀。
宜:積德行善;珍惜家運;教子有方;綿延不斷。
忌:不積陰德;荒廢家教;自斷綿延;錯失際遇。
本簽為子孫綿延之象。螽斯羽薨薨兮,宜爾子孫繩繩兮。際逢非常之際遇時,君爾将有綿延不斷者,可欣可賀之家運也,珍惜之。
雖執鞭之士;
吾亦為之;
伊人可敬吾待之;
兩情相合相對待。
吾亦可為之即是表明,伊既然是可敬之士,我可為之。易言之,伊人情有所鐘之時,吾對伊人亦可好好對待。兩者之情合之時,必須相對待也。不宜置之不理耶。此時,将是君之大損也。
此簽兩情相對之象。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,伊人可敬吾待之,兩情相合必須相對待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大成 | 感情 | 相對待 |
| 婚姻 | 宜合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不宜置之不理 |
據《晉書·陶潛傳》載:陶淵明(365-427),字元亮,號五柳先生,浔陽柴桑人。為彭澤令,郡遣督郵至,縣吏曰"應束帶見之"。淵明歎曰"我豈能為五鬥米折腰向鄉裡小兒"。即解印去縣,賦《歸去來兮辭》。歸隱田園,躬耕自資。妻翟氏,志趣相投,安貧樂道,與淵明共耕織。淵明作《飲酒》《桃花源記》《歸園田居》等,詠田園之樂。雖家貧,"環堵蕭然,不蔽風日;短褐穿結,箪瓢屢空",然晏如也。翟氏與淵明相敬如賓,兩情相合,正此簽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雖執鞭之士,吾亦為之。伊人可敬吾待之,兩情相合必須相對待。
宜:好好對待;兩情相對;珍惜可敬;安貧樂道。
忌:置之不理;不識可敬;錯失良緣;将是大損。
本簽為兩情相對之象。雖執鞭之士,吾亦為之。伊既然是可敬之士,吾可為之。兩者之情合之時,必須相對待也,不宜置之不理。
歸楚楚人不信;
歸漢漢人震恐;
足下欲持是安歸;
平時為人必須善。
人人為牌之歸來而惶恐。在此不容於人之時,君将何如耶。繇此可知,平時之為人必須善耶。否則人人敬而遠之,無人将敢接近耶。
此簽為人須善之象。歸楚楚不信,歸漢漢震恐,平時為人必須善,否則人人敬遠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慎為人 | 感情 | 敬遠 |
| 婚姻 | 難 | 複合 | 難 |
| 自身 | 修善 | 家宅 | 不安 |
| 事業 | 阻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為人須善 |
據《三國志·呂布傳》載:呂布,字奉先,五原郡九原人。骁武善戰,號稱"飛将"。先事并州刺史丁原,拜騎都尉。董卓誘布殺原,布遂歸董卓,誓為父子。後又與董卓侍婢私通,恐事發覺。司徒王允勸布誅卓,布遂殺卓。布後投袁術,術不納;投袁紹,紹欲殺之;投張楊,楊聽之;投張邈,陳宮說邈迎布,布遂據兖州。後為曹操所破,投劉備,遂奪徐州。建安三年(198年),曹操攻布於下邳,布将侯成、宋憲、魏續縛布降操。布被縛,謂操"明公所患不過於布,今已服矣,天下不足憂"。操曰"卿背妻,愛諸将婦,何以為厚"。遂缢殺之。反複無常,終不容於人。
此典故喻示:歸楚楚人不信,歸漢漢人震恐。平時之為人必須善,否則人人敬而遠之。
宜:修善為人;以德服人;不反複;得人心。
忌:反複無常;背信棄義;人人敬遠;不容於人。
本簽為為人須善之象。歸楚楚人不信,歸漢漢人震恐。在此不容於人之時,繇此可知,平時之為人必須善,否則人人敬而遠之。
昨夜江邊春草生;
艨艟巨艦一毛輕;
向來枉費推移力;
此日中流自在行。
詩文曰,江邊之春草於昨晚生。君爾目下之運也逢春之時,一切由嚴冬中蘇蘇之時。君自此惟艨艟,大船亦如舉一毛之輕,事事可以順暢者。往日非常費力方可行之事,如今猶如在中流,自由自在,行之順暢。以往之晦氣,一掃而盡。好事就在目前,運亨通者。
此簽春到運轉之象。昨夜江邊春草生,艨艟巨艦一毛輕,往日枉費推移力,此日中流自在行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順暢 | 感情 | 春到 |
| 婚姻 | 宜成 | 複合 | 宜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暢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安 | 其他 | 運亨通 |
據《三國志·周瑜傳》載:周瑜(175-210),字公瑾,廬江舒人。建安三年(198年),孫策攻皖城,得橋公兩女,皆國色。策自納大橋,瑜納小橋。瑜時年二十四,吳中皆呼為周郎。建安五年,孫策卒,瑜輔孫權。建安十三年(208年),曹操南下,瑜統軍與劉備并力,大敗曹操於赤壁。瑜以三萬之衆,破曹軍數十萬,火攻焚舟,艨艟巨艦化為灰燼。蘇轼《念奴嬌·赤壁懷古》"遙想公瑾當年,小喬初嫁了,雄姿英發。羽扇綸巾,談笑間,樯橹灰飛煙滅"即詠此事。春到運轉,自在中流,正此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昨夜江邊春草生,艨艟巨艦一毛輕。往日枉費推移力,此日中流自在行。
宜:把握春到;順勢而行;一掃晦氣;運亨通者。
忌:錯失良機;拘泥往日;不識春到;自甘消沉。
本簽為春到運轉之象。昨夜江邊春草生,艨艟巨艦一毛輕。往日非常費力方可行之事,如今猶如在中流,自由自在,行之順暢。好事就在目前,運亨通者。
必先苦其心志;
方有完成之時;
兩人之情須苦心;
培植情感善果成。
為解決一件事,不管任何人也得先苦其心志,方有完成之時。婚姻如此,為兩人之情,接近去也,必須苦其心與志,方能有培植情感,善果之可能耶。
此簽苦心培情之象。必先苦其心志,方有完成之時,兩人之情須苦心,培植情感善果成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苦心 | 感情 | 培植 |
| 婚姻 | 宜苦心 | 複合 | 苦心 |
| 自身 | 苦志 | 家宅 | 安 |
| 事業 | 苦心 | 財運 | 平平 |
| 健康 | 慎 | 其他 | 善果成 |
據《宋史·晏幾道傳》及晏幾道《小山詞》載:晏幾道(1030-1106),字叔原,號小山,晏殊第七子。家道中落後,落拓江湖,與歌女小蘋、小鴻、蓮、雲等相善。後離散,晏幾道思念不已,作《臨江仙》"夢後樓台高鎖,酒醒簾幕低垂。去年春恨卻來時。落花人獨立,微雨燕雙飛。記得小蘋初見,兩重心字羅衣。琵琶弦上說相思。當時明月在,曾照彩雲歸"。又作《蝶戀花》"醉别西樓醒不記。春夢秋雲,聚散真容易。斜月半窗還少睡。畫屏閑展吳山翠"。苦其心志,思念至深,方有情真意切之詞,傳為千古。
此典故喻示:必先苦其心志。為兩人之情,必須苦其心與志,方能有培植情感,善果之可能。
宜:苦其心志;培植情感;堅持不懈;方有善果。
忌:畏苦退縮;不肯用心;情感淺薄;無善果成。
本簽為苦心培情之象。必先苦其心志,方有完成之時。婚姻如此,為兩人之情,必須苦其心與志,方能有培植情感,善果之可能耶。
花好月圓人壽;
人生最高願望;
三者皆備樂至;
兩美之合百歲圓。
本簽者也,殿之最後之一首簽,将周而複始之簽,是大吉大利之簽。爰之出之詩文曰:花好、月圓、人壽之三者,人生最高願望皆出之。花好耶,花盛開;月又圓,望月之時,盈滿而毫無虧蝕;人壽也,人人願百年人瑞而偕老。三者皆備,人生之樂亦至於此耶。抽得此簽之君,就婚姻之面,亦将是兩美之合,百歲團圓者。
此簽花好月圓之象。花好月圓人壽,人生最高願望,三者皆備,兩美之合百歲團圓。
| 事項 | 吉兇 | 事項 | 吉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姻緣 | 兩美合 | 感情 | 花好 |
| 婚姻 | 百歲圓 | 複合 | 大成 |
| 自身 | 吉 | 家宅 | 和順 |
| 事業 | 順 | 財運 | 旺 |
| 健康 | 壽 | 其他 | 大吉大利 |
據《漢書·張敞傳》載:張敞,字子高,河東平陽人,西漢京兆尹。張敞為政勤勉,賞罰分明,能吏也。然敞無威儀,罷朝會,走馬章台街,使禦吏驅,自以便面拊馬。又為妻畫眉,長安中傳張京兆眉怃。帝問之,敞對曰"臣聞閨房之内,夫婦之私,有過於畫眉者"。帝愛其能,弗備責也。然終不得大用。張敞為妻畫眉,傳為夫妻恩愛之千古佳話。花好月圓,夫婦和順,正此簽花好月圓人壽之謂。
此典故喻示:花好月圓人壽。三者皆備,人生之樂亦至於此。兩美之合,百歲團圓者。
宜:珍惜良緣;夫婦和順;花好月圓;百歲偕老。
忌:錯失良緣;夫婦不和;不識花好;自斷團圓。
本簽為花好月圓之象。花好、月圓、人壽,三者人生最高願望皆備。就婚姻之面,亦将是兩美之合,百歲團圓者。大吉大利之簽。
本工具由月沙工具箱編輯團隊維護,部分内容采用 AI 輔助生成并經人工校對。本工具涉及中國傳統民俗文化内容,僅供文化研究與娛樂參考;命理測算結果不代表真實命運,不構成任何人生、家庭、財務或健康方面的決策建議。查看編輯政策與參考來源 →